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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徐達帶領北伐軍攻取河南,此時許多人向朱元璋建議定都汴梁。四月,朱元璋來到汴梁城考察。五月,改汴梁路爲開封府,將開封縣併入祥符縣,至此兩縣合一,置河南中書分省,省治開封府。同年八月,朱元璋下詔:“其以金陵爲南京,大梁爲北京,朕於春秋往來巡守”,以開封府升格建爲北京,位居陪都,重建開封城,改土城爲磚城。
關於明朝一南一北兩個首都,兩個朝廷,兩套官員,很多朋友都會產生疑問,這樣不會亂嗎?以下我對明朝的兩京制度,進行簡單的介紹與分析,希望能對大家有所裨益。
我國兩京制度的起源及實施的王朝
兩京制度又叫陪都制度,顧名思義即兩個都城。這一制度最早源於西周初年,當時周王室的國都在鎬京(今天西安附近),地處關中,周武王滅商建周後不久,曾一度出現王族與殷商殘餘勢力勾結的“管蔡之亂”,爲了更好的管控中原地區,周公興建雒邑(即後世的洛陽)作爲陪都,佈置軍隊監控中原,這也是我國曆史上最早施行的兩京制度。後世的大一統王朝如漢、隋、唐、明、清以及分裂小王朝如北魏、北齊、北周等都採用兩京制度,可以說這一制度歷史悠久,源遠流長。
兩京制度的產生原因
歸納總結這些朝代,其施行兩京制度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都城位於國家偏遠地區,不利於掌控國家全境,因此需要在位置適中的地方營造或設置陪都,以加強對全國的控制。例如西周的洛陽。
地方政權或少數民族政權由於興起於邊疆地區甚至是疆域以外的地區,因此最初的都城在邊區,後來政權逐漸強大勢力逐漸深入中原,爲了更好的控制全國從而遷都至內地,並將原有都城改爲陪都,如北魏之平城,清之盛京。
原有都城是的全國政治軍事中心,但隨着經濟文化中心的轉移,在接近經濟文化中心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營建陪都,如隋唐時的東都洛陽。
皇帝或政府因巡幸或躲避戰亂臨時住過的地方,如唐朝的南京成都,清朝的承德和民國的重慶等。這個屬於被迫實施的特殊例子。
明朝洪武年間的兩京
我國的歷史都城,按照地理位置劃分,大致可以分爲以長安、洛陽、開封爲代表的“黃河流域都城”、以北京(大都)爲代表的“環渤海地區都城”、以南京(建康)爲代表的“長江流域都城”。在元代之前,“黃河流域都城”是最受歡迎的,大一統王朝基本都喜歡在此定都。元代以後,“環渤海地區都城”和“長江流域都城”開始受到青睞。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的勢力範圍主要在南方的長江流域。1368年,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同時定都於此,並改名爲南京。但朱元璋對於南京作爲大明的都城並不滿意。一方面南京雖號稱六朝古都,但這六朝(孫吳、東晉、劉宋、南齊、南梁、南陳)都不過是偏安一隅的地方政權,且國祚不長,傳國不遠,定都於此很不吉利;另一方面,元朝勢力還沒有徹底清除,北方的燕雲十六州甚至更遠的草原沙漠纔是同蒙元較量的主戰場,南京偏安長江一隅,鞭長莫及,不利於軍事戰略部署和作戰指揮,因此在大明剛剛建立之初,朱元璋就有心向北遷都,只不過他最初考慮的都城並非是北京,而是開封。
開封府(元汴梁路,屬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曰開封府。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罷。——《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三》
其實早在當年四月他考察汴梁時就發現了,這裏是四面受敵之地,並不適合建都。但是當時尚未統一全國,無論從歷史意義還是地理位置上,汴梁都有助於穩定當時中原地區的局勢,這纔將其定爲“北京”,屬於臨時救場的舉措,後面到了洪武十一年的時候,撤銷了開封“北京”的稱號。
此外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又向臣子們“徵詢”建都的地方,無疑是長安、洛陽、金陵、汴梁、大都這幾個地方,其實他本人心意已決,將自己家鄉臨濠(今安徽鳳陽)定爲中都,建立與帝年王規格一樣的城池宮殿。只不過後來因爲耗費太大,而且鳳陽這個地方實在不適合做都城,這才作罷,只保留“中都”名號以及修建朱元璋先祖陵寢,在實際功能上並不算真正意義上的陪都。
這裏總結一下知識點了,以後如果提到明朝的兩京,我們不要一上來就說南京北京,實際上在明朝初期的時候是南京和開封(雖然開封在當時也被稱爲“北京”),另外還有一個“中都”鳳陽,因此明朝的兩京制度應該是“兩京一都”。
永樂年間遷都北京,正統年間正式確立兩京制度
永樂皇帝朱棣“靖難”篡位成功,佔據了南京城,成爲了大明的皇帝。由於燕王時代的朱棣就藩於燕地,多次與蒙元殘餘勢力作戰,深諳燕地的戰略重要性,此外他多年來苦心經營北平,其勢力多在彼處。因此即位的第二年(1403年),就改北平爲北京,稱爲“行在”(天子行鑾駐蹕的所在,就稱“行在”)且常駐於此,如今的北京也從此得名。此後經過了近二十年的準備工作,永樂十九年(1421年)正月,明朝中央政府正式遷都北京,以順天府北京爲京師,應天府則作爲留都稱南京。
不過,在明仁宗、明宣宗兩朝,北京一直被稱爲“行在”,即皇帝率文武百官駐紮的臨時首都;這也就意味着南京還是大明王朝的首都,畢竟,它是太祖所定之都。到了明英宗正統六年,明英宗下諭“改給兩京衙門印”,北京各衙署去“行在”二字,南京各衙署加“南京”二字。自此北京才成爲正式首都,南京被稱爲“留都”,即“置官留守的首都”,這意味着南北兩京制度的最終確立。
再次歸納知識點,雖然朱棣遷都北京,但兩京制度的正式確立,是在明英宗正統六年。
南京留都的作用及機構人員組成
朱棣遷都北京後,出於種種考慮,仍保留了南京的都城地位,施行兩京制度。主要原因是明代全國的政治經濟形勢與唐宋時期相比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濟文化中心南移,南北相對的兩京制度便是封建王朝對這種新格局的適應和調整。作爲陪都的南京,政治功能雖大不如前,可是卻逐漸成爲江南地區甚至全國的經濟中心與文化中心。
雖說隋、唐兩朝也有長安、洛陽兩京,但明顯可以看出,大明王朝的“兩京制”與之相較有很大的不同——留都南京裏面留置有一套與北京中央機構相差無幾的政府部門,六部、都察院、五府和內廷的太監體系,一應俱全,堪稱“朝廷的備份”。“兩京制”的形成,使北京成爲明朝的政治、軍事中心;南京則成爲明朝的經濟和文化中心。帝國的南北達到了一種很好的平衡。
但是,由於中央政府已經遷往北京,因此南京各衙門的官員很少,職權範圍也只在南京。因此雖然官員品級上與北京持平,但實際權力上卻天差地別。南京各衙門官員多爲虛銜,公務清閒,到此任職,則被稱爲“吏隱”。因此當時的人把南京看成養老之地,官員由北京調往南京,往往就是一種心照不宣的貶謫。
此外,除了各種“吏隱”,南京城還有一類人的存在,即勳臣。所謂“勳臣”,即指國家元勳的後裔,這些人所構成的集團也稱世襲貴族集團。該集團中比較著名的有開國第一功臣徐達的後人魏國公徐弘基;開國第一猛將常遇春的後人懷遠侯常延齡;開國第一謀臣劉伯溫的後人誠意伯劉孔昭等。儘管這些人都有一個超級牛的祖上,但作爲功臣之後,他們世代被國家豢養了起來,在政治上並不具有很大發言權,只好悠遊林泉,過着窮奢極侈的生活,自小嬌生慣養,養尊處優,動腦、動手能力相對較差。
衙門官員、太監、勳臣三類人員共同組成了南京政府部門。
明朝兩京制度的危害
明朝中後期,黨爭日益嚴重,在北京失意的官員多集中在南京。一時之間,南京頓時成爲反對派的大本營。於是便出現了對立的兩黨各據一京,互相貶斥,針鋒相對的情況。我們知道有有一種說法,即明朝亡於黨爭,雖然有以偏概全之嫌,但黨爭的確使大明王朝產生了嚴重的內耗。這其中兩京制度和南北兩京的存在,在客觀上爲黨爭提供了方便的大門,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兩京制度可以稱爲取禍之道。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南明王朝沒能像南宋一樣佔據半壁江山苟延殘喘,一部分原因就是南京官員的存在,這些官員大多爲政治上失意的東林黨人。這些人在南明弘光政權建立之時,就起到了攪屎棍的作用。大致原因就是東林黨之前曾反對福王朱由菘的父親老福王朱常洵出任萬曆皇帝的太子,現在崇禎皇帝死後三個兒子不知所蹤,堂弟福王朱由菘如果繼位,東林黨怕被清算,於是始終反對朱由菘當皇帝。
福王無奈之下,只能尋求江北三鎮的武將支持,雖然最後順利繼位。但造成了兩個問題:
一是明末的黨爭,在南明依舊大行其道,國難當頭,內鬥爲先,這是非常要命的。
二是明末本來地方軍隊就有軍閥化的趨勢,福王尋求武將支持,無異於是自我降低身份,更使南明的軍閥化嚴重,使朝廷對於軍隊的掌控變弱。
南明王朝的先天不足導致了他沒能劃江而治,而這其中黨爭便是罪魁禍首,再往深層次追尋的話,明朝後期南北兩京的政治對立,早就埋下了覆亡的禍根。
總的來說,明朝的兩京制度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有適應經濟文化需求發展的內在因素,也有抵禦外族,軍事戰略部署的外在因素。兩個朝廷最開始並未顯露出政治上的先天弊病,但隨着黨爭的日益嚴重,明朝的兩京制度在客觀上給黨爭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加速了明朝的滅亡,我想這應該是朱元璋、朱棣等人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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