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出門在外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雖說現在治安比以前好了很多,但依舊有不法分子時刻在搜尋“獵物”,如果不小心被盯上,很可能造成一輩子的傷痛。14歲女生上學路人遭人侵犯,作案男子被判18年!

5月1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了一起兩男子非法拘禁、強jian、強迫賣淫案件的二審刑事裁定書。判決書顯示,兩名被告人曾在村中路邊強行拉走一名14歲的女生,欲將其拉往廣東賣淫,其中一名被告人還對該女生實施了侵犯,法院一審對兩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和三年,二審維持原判。

網絡素材,與內容無關

2009年5月31日下午,被害人田某(女,時年14歲)從來鳳縣漫水鄉家中出發準備去乘坐公交車前往來鳳縣城上學,在經過漫水鄉魚塘村一機耕路段時,被告人張某峯夥同被告人田某安強行將其拖上面包車。張某峯對田某實施毆打、威脅後,欲將其帶至廣東省江門市讓其賣淫。當車深夜行駛至高速公路上時,張某峯在車後座上對田某實施了侵犯。

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次日上午,到達江門市新會區後,因田某採用跳樓、割腕自殺等方式強烈反抗,加之被其他人勸阻,田某安駕車將田某送回來鳳縣。而在2019年1月6日9時許,張某峯將被害人姜某(女,時年14歲)從來鳳縣漫水鄉騙上其駕駛的小轎車,利用迷藥等強行對姜某實施猥褻,還對姜某採用恐嚇、毆打等手段,將其非法拘禁達15小時。

記者注意到兩名被告此前均有前科,其中1975年出生的張某峯爲初中文化,無固定職業,住來鳳縣。曾因犯拐賣婦女罪於1999年11月1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犯強姦罪於2004年8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盜竊罪於2011年3月3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容留賣淫罪於2018年5月3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18年8月21日刑滿釋放。又因涉嫌犯強制猥褻罪,於2019年1月10日被來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被執行逮捕。

1976年出生的田某安爲初中文化,駕駛員,住來鳳縣。曾因犯盜竊罪於1999年6月2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2008年2月l8日刑滿釋放。因涉嫌犯強姦罪,於2019年2月15日被來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執行逮捕。

網絡圖片,與內容無關

來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某峯犯強jian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田某安犯強jian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判決後,二人不服,隨後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張某峯、田某安均繫累犯,並強迫未成年人賣淫,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審判程序合法,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小編覺得這種人應該給予嚴判,要知道這可毀了兩名少女,即便能心理輔導,但效果肯定不太大。雖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如果一錯再錯,那就是自身的原因了,說得難聽一點就是“狗改不了喫屎”。對於這件事,你如何看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