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戰犯?

什麼是戰犯?

許多人會脫口而出:戰犯。

或者:犯下戰爭罪的罪犯。

更嚴重的是:發動戰爭侵略其他國家的嫌疑人。

但是中間有一個問題。

克勞塞維茨說,戰爭是政治的延續。

在這種情況下,戰爭罪本身是什麼?

換句話說,大自然關注叢林的叢林法則,人類從什麼時候開始發動戰爭的?

這些簡單的問題,到目前爲止,似乎是完全合理的,沒有必要回答它們,然而,在19世紀,情況並非如此。

回顧歷史,我們會發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發動戰爭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合法權利,國際法中沒有“侵略國”的概念。

任何國家都有訴諸戰爭解決爭端的絕對權利,即所謂的“戰爭法”。

因此,發動戰爭的領導人,例如拿破崙,沒有受到審判,相反,他們被勝利國家的首腦放逐。

拿破崙應該慶幸他出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如果他參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他就會被國際軍事法庭處以絞刑。

“戰爭權”受到人類社會的限制,最終被視爲一種犯罪,始於1899年,即拿破崙死後78年。

1899年5月至7月,26個國家在荷蘭王國的大城市舉行會議,首次討論和平解決世界爭端的問題。

這是海牙的第一次和平會議。

它締結的國際公約第一條明確規定:“所有締約國都願意盡一切努力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1907年的《海牙第二公約》也限制了軍事力量的使用,規定如果一國對另一國擁有債權,該國仍然“不得以武力向其主張債權”。

1919年,在巴黎凡爾賽宮召開的國際會議簽署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國際條約,爲了防止世界再次發生戰爭,會議首次提出了“戰爭罪”,並提出以戰爭罪審判戰犯。

然而,戰後德國沒有進行審判,德國皇帝威廉二世在沒有受到國際法庭懲罰的情況下逃走。

1923年,國際聯盟成立三年後,戰爭被正式視爲世界上不可饒恕的罪行

“侵略戰爭是一項國際罪行,任何締約國都不得犯這種罪行,”

兩年後,國際聯盟第六屆代表大會通過決議,宣佈侵略戰爭爲罪行,”侵略戰爭決不應被用作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1928年,《巴黎非戰爭條約》再次明確了這一規定

“締約國不論爭端的性質和原因是什麼,咳嗽都應以和平方式解決,”德國、意大利和日本已經簽署了協議。

然而,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面對炮火,任何紙面上的協議都將消失

“國際聯盟在麻雀叫喊的時候效果很好,但老鷹倒下的時候就不行了,”

當《巴黎非戰爭條約》簽署時,日本就像一隻飢餓的鷹在中華民國上空盤旋,它覬覦大陸已久,並已向滿洲跳水

從1931年入侵中國東北到1945年8月投降,日本多次在中國製造麻煩,以“事變”爲名發動戰爭,侵略中國,最終慘敗。

毫無疑問,日本應該爲侵略中國負責,但天皇作爲國家制度的象徵,在戰後受到美國的保護,逃脫了審判。

在侵華戰爭中,率領軍隊時間最長的岡村寧次軍銜最高,從北向南踐踏了中國最廣大的江山,最後,他沒有受到懲罰,相反,他在戰爭結束三年半後被國民政府宣佈爲“無辜”,兩天後,他被前“敵人”祕密派往日本,讓他平安回國。

這句話不禁讓國人大喫一驚,連岡村寧次本人也深感意外。

“中國事變以來,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戰爭謀劃,但一直在中國前線擔任師長、軍長、前軍司令員,最終達到了總司令的最高職位。

“因此,在停戰初期,自費不僅會被判處戰犯,還會被判處死刑,”

然而,幾經周折,1949年1月26日國民政府軍事法庭宣判他無罪,岡村法院也感到意外,他的回憶錄說“我不禁喜出望外”。

此外,在駐華的3年半時間裏,岡村由紀夫以“日本官兵康復總聯絡部主任”的身份,幫助200萬日本士兵和日本國民安全回國。

此外,他還擔任國民政府軍事顧問,撰寫了幾部受到國民政府高度讚揚的軍事行動祕密,難怪他一直都很安全,他到處受到保護,受到優待。

即使回國後,他仍記得近年來在中國受到的待遇,對幫助他的軍政要員感同身受,甚至不斷反思中國人民的品格。

在回憶錄中,他三次提到他對中國人民的感激之情,特別是在談到戰後中國人對日本官兵的態度時,他說,中國官員和人民“出乎意料地對日本軍隊和日本華僑華人好,這可能與中國人民慷慨的民族性格有關”

據他分析,最重要的原因是8月15日盛傳的“以德報怨”的講話,與蘇聯“報復日俄戰爭”的說法相比,應該說中國的膽量和容忍度都超出了極限。

岡村在回憶錄中還說,在戰敗後不久,200多萬日軍和日本華僑華人得以回國,幾乎沒有人身傷害,這對日本民族來說是不可能的。

自1894-1895年甲午戰爭以來,中國人完全有理由進行報復,或者至少像蘇聯一樣,把他們送到西伯利亞等地做苦工,但中國沒有。

在經歷了失敗和遣返的整個過程後,岡村寧次不得不承認:“中國人民的寬厚寬厚性格值得日本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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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岡村寧次回憶錄;李德福的《侵華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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