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任某在林地裏

架設粘網非法捕鳥

結果被公益項目

“讓候鳥飛”的工作人員發現

逮個正着

西城法院以

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判處任某有期徒刑8個月

並處罰金1000元

65歲的任某家住北京順義區,平時好“玩鳥”,經常帶着一些“野鳥”去集市上售賣。熟識的人都知道,任某賣的“野鳥”家裏根本繁殖不了,都是他在野外“粘”來的。去年10月,任某在未經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順義區北務鎮倉上村村西片林地塊內通過架設粘網的方式,非法獵捕鳥類。

任某能夠落網,源於“讓候鳥飛”公益基金工作人員谷先生的調查。谷先生作證說,他在順義的集市上得知,倉上村有個老人在捕鳥賣鳥。後來,他果然在倉上村村西樹林裏發現2處架設好的粘網。

去年10月17日早上5點多,谷先生和朋友早早來到粘網處,看見上面粘了一隻貓頭鷹,兩人就藏在附近,等着粘鳥的人來。幾個小時後,一個60多歲的老漢徑直來到粘網前摘鳥,谷先生則在暗中拍下錄像留存證據。

老漢發現谷先生後嚇了一跳,自稱是看見了粘網,準備把被粘住的鳥放生。“這幾個小時過去好幾個人都沒看見鳥網,怎麼你就直接去鳥網那兒了?”老漢被谷先生問得啞口無言。隨後,谷先生報了警。

民警趕到現場後將長20米、高3米的捕鳥網拆除,將貓頭鷹交給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工作人員帶走救助。當天,警方又從任某家中查獲了鳥網等獵捕工具和十幾只鳥。

經鑑定,任某非法捕獵的那隻貓頭鷹是紅角鴞,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從其家中查獲的12只黃眉柳鶯(活體7只,死體5只)以及3只爲黃眉鵐(均爲死體)都屬於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保護動物。

法院認爲,被告人任某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於任某當庭自願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法院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孫瑩

監製:蘇越

編輯:李怡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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