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通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號

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號10月27日消息,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簡稱《條例》),該《條例》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條例於1995年9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會通過,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25年。這次修訂是在上位法《反不正當競爭法》2017年和2019年修訂後,全國首個通過的反不正當競爭地方性法規,對於優化本市營商環境、鞏固提高本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實效、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針對上位法明確的混淆行爲、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祕密、違法有獎銷售、商業詆譭、網絡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爲等七類不正當競爭行爲,結合本市實際作了細化,提高辨識度,增強執法操作性。

主要包括:對混淆行爲細化了兩種具體情形,並對通過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標識與關鍵字搜索關聯等方式的混淆行爲進行了規制;明確了商業祕密的具體內容,提出權利人可採取的具體保密措施;細化了違法有獎銷售的具體情形;細化了商業詆譭行爲中的傳播方式。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出席新聞發佈會,就如何發揮好《條例》的作用,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表示:

一要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一方面利用網站、微信、傳統媒體等多種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利用研討會、專題講座等形式,向企業和社會公衆進行集中的深入解讀。加強反不正當競爭法制宣傳,引導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市場競爭,推進本市競爭文化、競爭環境邁上新臺階。另一方面邀請相關部門以及法律專家等面向系統內執法人員開展《條例》專題培訓加深對條例條款的理解,提高基層一線執法辦案素質。

二要加強能力建設,落實執法工作。一方面加強線上線下監管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發現和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能力。另一方面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執法行動。結合本市經濟發展情況和社會熱點問題,聚焦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行業和領域,分階段有重點的組織開展執法行動,探索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

三要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涉及多個政府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認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好溝通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加強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完善行刑銜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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