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餘您攜手 杭向未來”餘杭(上海)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服務業合作懇談會暨餘杭區人力資源服務業新政發佈會在上海舉行。

會上,餘杭區正式發佈了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十條新政”,其中,提出了“人才官”理念:在人才服務領域發揮顯著作用的“人才官”,除可獲得引才獎勵外,還能在申請區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時給予優先認定。

那麼,爲什麼要出臺“新政”呢?記者瞭解到,隨着餘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產業平臺對各行各業人才的數量和層次表現出越來越多元化的需求,進而對人力資源服務的專業化、個性化需求越來越迫切。

爲進一步引進國內外高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助推餘杭區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餘杭區人民政府研究出臺了人力資源服務業“十條新政”,從引得進、留得住、發展好三個維度出發,給予大力支持。新政內容涵蓋服務機構的進駐、各類獎勵資金的扶持、行業人才引進培育等十個方面。

支持園區建設運營。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區域創建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吸引新業態、高成長性的國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根據產業園運營績效可給予最高40萬元的運營補助,每個園區最多可獲得3次補助。對成功創建國家、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建園資助,創建高一級產業園的給予差額資助。

提高場地租金優惠。經評審入駐產業園的機構,可按“先交後返”和“三免兩減半”的原則申請租金補助。每年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對餘杭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有重大貢獻的企業,經審定後,補貼金額可予以突破。

鼓勵服務機構引進。鼓勵個人和單位爲餘杭區招引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引進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我區的個人或單位,入駐一年後視業務量和貢獻度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加強財政貢獻獎勵。從區外新引進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納稅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從入駐產業園及拓展區域起三年內,按其當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80%給予獎勵。

深度助力政企合作。支持政府部門按照購買服務的規定採購區內優質人力資源服務。將優質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納入餘杭區中介服務機構庫,鼓勵區內企業購買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每年度給予最高2萬元/家的服務券補助。對參與重大戰略並作出貢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行業組織等,給予每家20萬元資助。

加大中介引才獎勵。對從區外成功引進符合條件高層次人才的機構或個人,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每家機構或個人每年最高獎勵120萬元。

助推服務質量提升。對首次上榜《財富》中國500強企業,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發布的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資助;對近3年獲得人社部全國誠信服務示範單位稱號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資助;對經杭州市人力資源服務和產品創新項目評審的重點項目和優秀項目,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資助。

強化行業人才引培。高校畢業生從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可給予最高8萬元的生活安家(租房)補貼。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核心管理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任職資格等條件限制,認定爲區級E類及以上人才,按規定享受住房、子女就學等政策。組織行業領軍人才到國(境)內外著名高校、大型企業、知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等開展學術交流和研修活動。每年在餘商學堂中安排一定培訓名額面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轄區企業交流力度。

探索建立“人才官”。支持在大企業、大集團和重點國家高新企業設立政企聯席人才官,在特色小鎮、國家級園區等地設立共享人才官,並適當給予工作津貼,對每類人才官每兩年開展一次評選,每次評出不超過10名在人才服務領域發揮顯著作用的“人才官”,給予每人最高5萬元獎勵,“人才官”申請區級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認定。

營造濃厚服務氛圍。每兩年開展一次評優評先活動,按照業績和對地方人力資源服務業的貢獻度,每次評選出不超過10家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各類孵化載體運營機構、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給予每家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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