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1872年3月12日),曾國藩病逝於兩江總督署。朝廷聞訊後,給予了輟朝三日、繪像祀之、追贈太傅、諡“文正”,祀京師昭忠、賢良祠、各省建立專祠、宣付史館的死後哀榮。

曾國藩死後獲得的榮譽是非常多的,這裏頭也涉及到幾個清代較爲重要的制度,如果不是熟悉清史的讀者很難了解其中的緣由,比如繪像祀之、宣付史館等。下面就以曾國藩爲例講一講清代大臣死後的榮譽。

第一個輟朝三日

按清制,能享受輟朝待遇的除了皇帝外,就是皇太后、皇后、親王、郡王等皇室成員。並規定:親王去世奏請輟朝三日,親王世子、郡王二日,貝勒以下俱不請輟朝。

從制度的規定來看,大臣去世是沒有資格享受輟朝的待遇的。但皇帝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賦予某一大臣這一榮譽。比如乾隆朝的傅恆、福康安雖然都是不是皇室成員,卻也特事特辦,給予了輟朝三日的待遇。

漢臣中能享有如此待遇的真是不多,除了曾國藩筆者還沒有發現有其他人。因此可以說,給予曾國藩輟朝三日,是一種至高的待遇,屬於破格。

第二個是繪像祀之

“繪像祀之”的“繪像”是指繪功臣圖像於紫光閣。繪功臣圖像古來有之,諸如東漢的“雲臺二十八將”,唐代的凌煙閣。清代沿襲了這一制度,到了乾隆時期,專門建造了紫光閣,並將功臣像繪於此處。

清代繪圖紫光閣的人數很多,僅乾隆一朝就有100個,加上以後的各朝,人數多達數百人。晚清名臣中有很多都享受了這個待遇,如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曾國荃等。

第三個是追贈太傅

追贈太傅用官方的表達屬於“贈銜”的範疇。按清制,官員因公事、陣亡、傷亡者,均可以享受贈銜的待遇。地方官的贈銜有十八等,總督按例贈太子太保、巡撫贈右都御史銜。

曾國藩是兩江總督,按例只能是追贈太子太保,但他同時又是武英殿大學士,即是地方官也是京官。朝廷對於京官的追贈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也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辦法,即根據大臣生前爲國效力的程度給予恩贈。

以曾國藩的功績,追贈太傅並不過分,就是給個太師也是合情合理。此後的左宗棠、李鴻章死後,都追贈了太傅銜。

第四個是諡“文正”

諡號稱爲“易名之典”,最爲大臣所看重。清初時,朝廷對諡號的給予十分嚴格,規定文武大臣非一品例不賜諡,即便是一品大員也不見得人人都有諡號,如康熙朝的保和殿大學士梁清標死後就沒有賜予諡號。

清中期以後,給諡的標準有所降低,但也僅限於二品以上,此外那些效職勤勞後陣亡的官員,也可以奉特旨給予。

另外,朝廷規定只有出身詞臣(翰林)或官至大學士的官員,其諡號纔有資格以“文”開頭。而“文正”又被定爲是諡號中級別最高的,沒有皇帝特批不得諡。

曾國藩翰林出身,又是大學士,加上學問、品德、功績俱佳,獲“文正”諡號也是名至實歸,有清一代,得此諡號者僅八人。

第五是入祀昭忠祠、賢良祠

賢良祠在京師和直省皆有設立,但一般所說的入祀賢良祠都是指京師賢良祠。賢良祠奉祀的都是開國以來滿、漢文武大臣之“才德著聞,完名全節者”,有皇帝特批方能入祀,每年春秋兩季由太常寺辦理祭祀大禮。一般情況下,地方督撫大多無緣奉祀其中。

昭忠祠更重視武功,裏面供奉着一千五百多名將帥、官吏,對於入祀昭忠祠,朝廷有明確的規定:“凡臨陣捐軀,守土授命之文武諸臣,以及赤心報國,奮不顧身者,詳細具奏”。

曾國藩既是文官又是湘軍最高統帥,因此他死後可以同時入賢良祠和昭忠祠,這也符合朝廷的規定,有清一代能享有此項榮譽的並不算太多。

第六是各省建立專祠

“專祠”是指建功臣專祠,顧名思義,是爲某個有功大臣修建的單獨祠廟。能享受這個待遇的人就更少了,康熙朝六人,雍正朝兩人,乾隆朝四人。咸豐以後,由於太平天國、捻軍起義等,戰事不斷,相應地在本籍建立專祠者增多。

曾國藩死後,朝廷下令在江寧、湖南、湖北、安徽、直隸各省建立專祠,又與其弟曾國荃合祀於開封。此後的李鴻章、左宗棠也同樣享有同等的待遇。

第七是宣付史館

宣付史館是指由國史館爲其立傳,這一項榮譽所包括的範圍甚廣,既可以是功績卓越的文武大臣,也可以是具有卓行異節的平民百姓。

一般情況下,對於殉國的有功文武大臣都會給予宣付史館的榮譽。比如咸豐八年,李續賓在三河之戰中殉國,曾國藩將其生平戰績上奏朝廷,咸豐帝下令將其生平事功宣付史館立特傳。

宣付史館在晚清時期比較盛行,併成爲一種重要的褒揚手段,晚清乃至清末許多大臣都得以享受這一榮譽。如今我們在官方史書中,經常可以看到某人的傳記,這都是宣付史館的結果。

上面提到了曾國藩死後的諸多榮譽,但這並不包括清代大臣去世後的所有榮譽。比如還有賜祭一罈、配享太廟、入城治喪等等,這裏就不一一細說了,有感興趣的讀者可以私信筆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