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法檢系統領導跨省份交流調整再添新例。

據青海人大網站消息,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張澤軍爲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上述決定稱,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張澤軍爲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張澤軍此前擔任湖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公開資料顯示,張澤軍,男,漢族,湖南長沙人,中共黨員,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張澤軍曾任湖南省高院辦公室主任、省高院行政審判庭廳長、懷化市中院院長、省紀委法規室主任、省委巡視組組長等職,2019年3月任湖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12月底以來,已有重慶、陝西、湖北、北京、西藏、廣西、安徽、海南、河北、遼寧、青海等省份的省級法檢領導幹部出現調整,其中多人爲跨省份交流任職。

具體來看:原任海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副廳長的李永利調任重慶市高院黨組書記、代院長;最高法審委會委員、環資庭庭長王旭光履新陝西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最高檢第三檢察廳廳長王守安履新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西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朱雅頻轉任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江西省高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夏克勤調任西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江蘇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茅仲華轉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廣東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陳武調任安徽省檢察院黨組書記;吉林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廳長張毅履新海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重慶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黃明耀轉任河北省高院黨組書記;湖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鄭青調任遼寧省高院黨組書記、代院長;湖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澤軍履新青海省高院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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