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人民日報評“給差評遭上門報復”事件,多少有些感慨,這本該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時代,但爲了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另一些人都不敢說真話了。

對此,媒體建議:相關平臺不能在糾紛爭議面前做鴕鳥。

同時,這名媒體人員指出,所謂評價機制,根本上說是“金碑銀碑不如口碑”的樸素道理,本質上應該是“雙贏”的結果。

也就是說,讓那個消費者給好評是有前提的,無論是哪個行業,外賣餐飲和網購電商等,消費者作爲體驗者,肯定是要傳播自己的真實感受,而非一套被固定的“話術”。

事情是這樣的:1月31日,上海的張女士在微博發文,稱自己因給外賣員差評而遭報復辱罵。

退一步想,如果只是爲了討好某個機制,那麼還需要消費者買單做什麼呢?

因此,就這個意義上來看,我們需要與商家有許多“善意的對話”,而不是“惡意的對壘”。

事實上,每個行業都很辛苦,但是不能因爲“打差評”,就去跟蹤,甚至是網絡攻擊,以及比較極端的出現上門威脅消費者。

這些都是很惡劣的,若是不想讓人對自己的產品與服務指指點點,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不進入市場。

但是這樣就不構成任何交易,也不會有人打差評了。誠然,這樣也無法給商家帶來任何利益。

在保護消費者差評的權利之時,也需要維護外賣員正當的權益,在這二者之間,確實有一道不太好解答的難題。

其實,大家也都明白,只要有一個差評,外賣員就會被扣工資,那外賣員必須想盡辦法讓消費者給好評。

只是,平臺將“誰給了差評”的責任直接推卸給了外賣員是不對的。

若是剩下外賣員與消費者進行交涉,這場紛爭似乎成了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態度問題。但事實相反,明明是因爲餐飲店面的飯菜、服務和更多問題,集中給消費者一些認知。

因此,消費者評價機制不能只成了商家扣除外賣小哥工資的證據,而需要更好地解決中間的矛盾,若是將所有的事情都推到外賣小哥身上,徹底讓顧客和騎手對立,這樣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讓矛盾越滾越大。

簡單說,就算外賣小哥的服務態度再好,能保證消費者百分百給一個好評嗎?萬一,飯菜做得實在難喫?或者是別的一些問題,比如有蟲子在菜上面呢?

總之,爲了賺錢,資本平臺激化矛盾是慣常操作。

不過,爲了長久共存發展,需要緩和這些矛盾,並且找到一個解決的方案。

最後,你是如何看待“給差評遭上門報復”一事呢?

(注:圖片來自網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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