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已經基本結束,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也隨着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結束,而基本完成。不過隨着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結束,農村居民又有着很多的宅基地疑問沒有得到解決,比如:宅基地確權登記結束之後,還將會繼續持續開展宅基地確權嗎?在2021年之後,農村宅基地確權又將會有哪些變呢?下面我們就圍繞農村居民最爲關心的宅基地確權登記問題,爲大家解答一下!

1、宅基地確權還將會持續開展嗎?

宅基地確權登記結束,意味着農村居民宅基地的基本權益都已經得到了保障,所以很多人都覺得,未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也將會停止了,其實不然,只要農村居民在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都必然會涉及到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所以宅基地確權登記並不會停止,反而會持續開展。

在2021年國家出臺的《民法典》中就明確提出,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益,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同時隨着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也在大力推動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改革工作,所以只要農村居民在農村有建房的需求,那麼就有對宅基地和房屋進行不動產登記的需求,而進行不動產登記也是農村居民應當享受的權利保障,由此可見,未來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將會持續開展!

2、宅基地確權有哪些變化?

隨着2020年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基本完成,在2021年開始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也將會逐步發生一系列的變化,隨着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正在大力推動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改革工作,大家都知道在以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都是分開的,而隨着房地一體改革之後,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統一進行確權登記,並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從而根本上保障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權益!

除此之外,隨着農村改革發展工作的開展,國家也明確提出城鎮戶籍子女能夠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並進行不動產登記,在2021年國家出臺的《民法典》中,也明確提出宅基地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城鎮戶籍子女能夠繼承父母在農村房屋,從而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並進行確權的登記,這也充分保障了農村居民和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的基本權益!

3、哪些宅基地不能確權登記?

雖然在2021年之後,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依舊會持續開展,但並不是所有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將能夠進行確權登記,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宅基地確權登記,僅僅針對農村居民合法擁有的房屋和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比如農村居民通過合法手續修建的房屋、繼承的房屋、合法轉讓流轉的房屋等,其房屋佔用的宅基地都能夠進行確權登記。但是近些年在宅基地轉讓流轉過程中以及農村居民建房過程中,都存在違規違法買賣房屋、買賣宅基地、違規違法佔用宅基地建房等問題,對於這一類的宅基地,將不會予以確權登記,宅基地還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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