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2日訊(記者李賓 李冰岩)施工現場違反安全生產條例,造成1名工人。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宣城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出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2020年4月21日,宣城城建·世紀陽江一期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瓦工班長張順才安排瓦工胡彬彬等人至3號樓20層進行混凝土澆築工作,採用的是塔式起重機吊掛泵管進行混凝土澆築作業。當天下午15時許,胡彬彬通過對講機指揮塔吊工徐行海操作,將混凝土水平段泵管吊裝至3號樓第20層上空,呈懸掛狀態,由胡彬彬手扶混凝土泵管軟管,進行混凝土澆築作業。約10分鐘後,由於混凝土泵管震動幅度過大,徐行海看見懸掛混凝土泵管的其中一根鋼絲繩從塔吊吊鉤的保險扣裏彈出,造成混凝土泵管軟管失去平衡並大幅度擺動,砸到胡彬彬的臉部,其所佩戴的安全帽被擊落,胡彬彬遭重擊後坐到地上,後背靠着鋼筋,頭部向前自然下垂。

事故發生後,3號樓第20層施工現場有工人發現胡彬彬異常,立即上前查看,發現胡彬彬臉部有血,渾身發抖,就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隨後,由幾名工友將胡彬彬抬至樓下“120”救護車上,送到醫院進行搶救。17:30左右,經搶救無效,醫院宣告胡彬彬死亡。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7月20日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指出,2020年4月21日,宣城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承建宣城宣建世紀陽江配套樓工程時,發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該公司存在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項目施工現場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組織採用塔式起重機吊掛泵管進行混凝土澆築作業,且在塔式起重機進行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安徽省城鄉建設廳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對該公司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事發項目爲宣城市城建集團開發建設的首個房地產項目。2019年6月24日,宣城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宣城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宣城城建·世紀陽江項目施工承包合同,該項目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總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

中國網財經對地產亂象將持續予以高度關注。

(責任編輯:趙融)

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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