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溫婧

近日,得物App上的一款原價僅1599元的“閃電倒鉤”球鞋被炒至69999元,溢價40多倍,受到關注。得物回應表示,球鞋沒有交易成功,平臺也不參與定價,但這樣的回應更加受到質疑。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調查發現,得物早已成爲炒鞋客們的天堂,不少人專門從事這一行業,而炒鞋鏈條的最後一環,就是那些5倍、10倍、甚至數十倍高價接盤的“韭菜”,這其中不乏大量的95後年輕人。

爲了“幫助”年輕人買鞋,得物甚至推出了專門針對平臺的貸款服務,最高貸款額50000元。得物也從這些“鞋炒不穿”的交易中收取10%甚至更高的手續費。此前已有北京互聯網法院、央行上海分行等對得物等炒鞋平臺點名批評,提醒年輕人注意防範金融風險,並指出其中可能存在哄擡物價、偷稅漏稅、平臺違規等風險。

“閃電倒鉤”球鞋炒至69999元,溢價40多倍

日前據媒體報道,一款AJ品牌球鞋“閃電倒鉤”在國內上市以來,熱度一直不減。記者在得物發現,發售價爲1599元的球鞋,已經被炒到2萬元左右,最高甚至達到69999元,溢價超過40倍。

“閃電倒鉤”是Nike Air Jordan、音樂人Travis Scott和Fragment Design藤原浩三方聯名商品。此次發售的“倒鉤”共兩款,一款爲高幫鞋,另一款爲低幫鞋。在得物平臺上,這款球鞋的賣價出奇得高,發售價爲1599元的球鞋,已經被炒到2萬元左右,最高甚至達到69999元。即便如此,平臺已顯示有超過1100人付款。

對此,得物回應表示,“AJ1閃電倒鉤三方聯名款”於今年7月上市,上市後受到一定關注和追捧。該款商品由賣家供給出價,因其特定的三方聯名稀缺屬性存在一定價格波動,少量的實際成交價格受買賣雙方供需關係影響。我們關注到在國外多個電商平臺的公開數據中,該款商品也存在相同的溢價。因此,得物已於8月在該商品頁面發佈“理性消費提醒”的宣傳圖。經覈查,此次網傳倒鉤價格69999元爲某賣家個人所設置出價,且該價格下並無買家成交。鑑於目前此商品價格仍存在波動,因此平臺已做下架處理。

得物曾多次因“炒鞋”被批

得物上的“天價球鞋”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曝出。今年4月,在得物App上,“李寧韋德之道4全明星銀白款”標價48889元。而該鞋參考發售價僅1499元,漲幅達31倍。目前,這一商品目前尚未有成交。不過,另一雙“李寧韋德之道7 wow7 The Moment超越限量款”最高標價達到10889元,相比參考價1699元漲了近7倍。此外,一款“安踏哆啦A夢聯名休閒板鞋白黑”的鞋子成交價格爲3199元,相比發售價499元,漲了5倍多,這款鞋子的成交記錄有近9000條。

再早一些,在籃球明星科比去世之時,有不少炒鞋客大量購入科比系列球鞋,在得物上高價賣出,被不少科比的粉絲表示“藉機斂財”。隨後,得物回應發文,將下架科比相關產品、封禁違禁賬號。

除了得物,國內還有多個平臺成爲一些炒鞋販子專門的交易平臺。包括此前被央行上海分行簡報點名的Nice、鬥牛、當課(get)、YOHO!有貨、識貨、切克、Drop store、95分球鞋、盯潮等。

得物,原名爲“毒”,其運營主體是上海識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於2015年,是從虎撲網內部孵化並獨立的。2020年,“毒”正式改名爲“得物”。該公司股東包括自然人楊冰、上海唯物信息系統合夥企業、虎撲(上海)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虎撲體育聯合創始人兼總裁楊冰是大股東,持股比例65%。官網介紹顯示,“得物App是全球領先的集正品潮流電商和潮流生活社區於一體的新一代潮流網購社區。得物App在傳統電商模式的基礎上增加鑑別真假與查驗瑕疵的服務,以強中心化平臺定位深入管理把控全程:嚴格的商品上架標準、更公平的競價交易機制、統一履約交付和盡心高效的客服溝通等流程體驗。”

在得物上,有不少是95後的年輕人。此前得物曾發佈過《當代年輕人消費報告》,其中就顯示,得物App用戶數據顯示,95後的“Z世代”人羣佔比達到85%。他們關注度最高的潮流品類是服飾和球鞋,佔比分別爲21.68%和19.86%。得物App數據顯示,以往常常是男性消費者佔比領先的潮流市場,近幾年來女性消費者的訂單量也逐漸提升。

不少消費者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國內炒鞋風潮就是你們帶起來的”“阿迪耐克是炒鞋鼻祖,得物可以改名叫阿迪耐克炒鞋網了”。那麼,爲何主要做潮鞋鑑定的得物會走上炒鞋客的幫兇之路?

平臺抽成7%左右,寄存發貨模式便利炒鞋

首先,得物的盈利方式之一,就是收取高達近10%的賣家的技術服務費、鑑定費、包裝費等各項費用。其中,技術服務費收費爲商品價格的5%,最低15元,最高249元,特殊商品按照出價頁面載明的標準爲準;操作服務費(包括包裝服務費、查驗費、鑑別費)爲鞋類訂單每單33元,其他訂單每單38元;轉賬服務費爲商品價格的1%,加起來,這些費用最高可達10%。

算下來,一雙300元的球鞋,平臺可賺51元;1000多元的球鞋,平臺可以賺93元。而球鞋的價格越高,平臺的收益也就越大。一位業餘的炒鞋客表示,自己每個月在平臺的流水達到70多萬元,但實際獲利根據行情有賺有賠,但平臺則從中固定抽取3、4萬餘元的費用,這筆數字並不算少。例如,一雙69999元的球鞋,得物可以從中收取4200餘元的相關費用。

一些消費者質疑其收費的不合理性,比如爲何微信平臺收取0.6%的手續費,而得物就要收取1%的轉賬服務費?得物客服表示,平臺的轉賬服務費包括第三方支付轉賬手續費+平臺提供轉賬的技術支持服務費。

其次,得物的消費流程設置也十分便利炒鞋客。

比如,得物推出的幾種交易模式中包含“寄存發貨”。這種寄售的模式就是賣家提前將想要出售的貨物寄存在得物平臺,提前通過查驗,買家下單後可直接發往買家。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實際操作中,不少炒鞋客將買來的鞋寄存在平臺,待時機成熟後再賣出去。也就是說,自己連鞋子本身都沒見到,就參與了炒鞋買賣過程。平臺提供的這一服務在有意無意中實現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回應不參與定價,任由賣家炒作

在這類“炒鞋”事件中,最受關注的是平臺的作用。得物在回應中表示,“該款商品由賣家供給出價,因其特定的三方聯名稀缺屬性存在一定價格波動,少量的實際成交價格受買賣雙方供需關係影響。”

據悉,得物上所有物品的價格均由賣家本人隨意定價,可以任意漲價和降價,也可以隨時變價。有買家指出:“平臺不參與定價?就是推波助瀾、助長炒鞋之風!”

有消費者指出,有的鞋子,淘寶天貓旗艦店全新的貨品,甚至比得物平臺的二手還要便宜。比如一款李寧的緩震支撐跑步鞋,得物成交的價格在389元至419元,而天貓旗艦店的月銷大於200雙的店鋪,其價格僅358元。

而更多的鞋,因爲炒鞋幫的助長,價格不斷被炒高,隨着一雙鞋不斷地轉手或概念炒作,2倍、5倍、10倍、甚至數十倍……平臺在此期間並沒有下架或價格監控等實際作爲,助長了炒鞋客的瘋狂。

炒不起鞋怎麼辦?得物還推出貸款買鞋服務

炒鞋客中,有不少都是年輕人,他們的實際消費能力並不強,但爲何還能動輒

記者看到,在得物平臺上,已經開放了“佳物分期”的消費金融貸產品。客服對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表示,如果賣家同意,買家就可以選擇開通該產品後分期付款,該產品目前由360金融或分期樂提供。

記者看到,佳物分期產品最高額度爲50000元,可以在線快速審批、實行3期、6期、12期靈活分期,“爲了滿足用戶使用消費分期購買商品的需求,上海德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金融信息服務方及金融機構推出的一項面向個人的信用消費服務,信用額度僅限於用戶在得物App平臺、95分App平臺消費使用。”

記者以月薪3000元至5000元的年輕人身份嘗試申請,在提交申請1分鐘後立即收到貸款資質通過的短信,額度爲20000元。在綁定銀行卡後,便可以直接利用分期付款。

此外,在付款方式中,花唄和花唄分期等方式也分別排在支付寶、微信之後,非常明顯的選項處。

此前央行上海分行的簡報指出,“炒鞋”行業背後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金融詐騙、非法傳銷等涉衆型經濟金融違法問題值得警惕。一是“炒鞋”交易呈現證券化趨勢,交易量巨大;其次,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爲“炒鞋”平臺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槓桿服務,助長了金融風險;三是操作黑箱化,平臺一旦“跑路”,容易引發羣體性事件。

對於有平臺推波助瀾趁機推銷自家的借貸類金融產品,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李旻也分析稱:部分炒鞋者盲目地衝進“炒鞋”市場,並通過分期付款、借貸等槓桿方式購入鞋子,一旦“炒鞋”市場泡沫破裂,將對炒鞋者的償還能力造成影響;而“炒鞋”平臺的運營如出現問題,其提現功能往往也會受到影響。

炒鞋產業鏈中年輕人被割韭菜,平臺涉嫌法律風險

目前,在得物等平臺上消費的年輕人買鞋,不是爲了穿,而是爲了炒。

記者看到,目前在官網,潮鞋客追捧的AJ系列僅有幾十款在售,但在得物平臺上,有超過9000多款AJ鞋在售。這些已下架的鞋,都打上了“絕版”“限量”等標籤。

爲了推高一款鞋子的價格,一些炒鞋客不惜囤積居奇,比如在電商官網等平臺打折時,以低價大量買入某款鞋子,再自己定價,抬高相應價格,最後賺一筆。“這款鞋子我自己衝了60多雙,漲的不錯,銷量也很快起來了,一個星期全部出完,賺夠了生活費。”有炒鞋客表示。一位炒鞋客說:“鞋市相當於不受監管的股市。不跟風砸價,保持理性,賺錢是肯定的。”

實際上,炒鞋早已成爲一條“產業鏈”,而身在其中的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法律風險,一些盲目衝進去的年輕人可能會被“割韭菜”,一些提供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的電商平臺涉嫌非法經營,一些專職賣家涉嫌偷稅漏稅、哄擡物價。比如,“炒鞋”行爲看似是球鞋收藏者之間的個人行爲,但大多是有目的的經營活動,實質上是經營者哄擡物價、擾亂市場秩序乃至金融秩序的違法行爲,涉嫌違反電子商務法、價格法的有關規定。

此前北京市互聯網法院就發文指出,“炒鞋”就是買入球鞋並不用於實際穿着,而是等到價格上漲時再賣出,特別是一些限量款運動鞋更是待價而沽。部分品牌商還使用飢餓營銷的方式,通過發售高端球鞋限量款、明星設計款、不同品牌聯名款等多種方式提升品牌價值,並使用“抽籤”“預約”“排隊”等方式銷售特別款球鞋,增加了稀缺度。爲購買到限量款球鞋,一些消費者不惜加價,甚至使用“技術手段”進行搶購。加之各種中間商的層層加價,進一步推高了球鞋的價格。

其公佈的一則真實案例顯示,2019年4月,小黃在某二手交易網站上認識了“鞋圈大佬”小嚴,相熟後互相添加了微信。隨後的交流中小黃得知,這位“大佬”在鞋圈資源很多,美國、韓國等地都有他的專業買手。“大佬”還給小黃髮了很多圖片,聲稱都是自己收藏的搶手鞋,不乏幾萬元一雙的好貨。小黃深信不疑,他發現“大佬”手中某些限量款球鞋的單價比市面上便宜了上千元。覺得其中有利可圖,小黃立馬發佈了賣鞋廣告,不到三個月時間,一共向小嚴轉賬“購鞋款”137萬餘元。但小黃的客戶收到球鞋後,看到所謂的限量版球鞋居然是假貨。至此,小黃意識到自己上當了。蘇州警方經過調查覈實發現小嚴根本不具有任何實體店股份,也沒有向所謂的上游炒鞋商支付“炒鞋款”。最終,小嚴被蘇州市虎丘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對於賣家的義務,電子商務法中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因此,若“炒鞋”者的網上買賣行爲並非零星小額交易,而是構成電子商務經營的,不僅需要登記,當通過電商平臺等渠道進行倒賣球鞋賺取的差價超過一定數額時,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那麼作爲平臺有何責任?《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可以按照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爲經營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也就是說,實行類似拍賣、“倒爺”等方式交易的行爲,在法律上都是不允許的。

這種明目張膽炒鞋的行爲爲何屢禁不止?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認爲:第一,“炒鞋客”炒鞋手段的行爲相對“高明”和隱蔽,從執法層面上很難判定是否構成串通;第二,無需通過串通,也可通過較大的體量造就鞋子的稀缺性;第三,相當多的人被暴利誘惑,充當“韭菜”入局,參與“擊鼓傳花”的人多了,鞋價就越傳越高;第四,有所謂的“潮品”平臺,爲炒鞋充當線上交易市場,卻在平臺監管上疏於管理。

記者手記:得物平臺不應允許年輕人“貸款炒鞋”

得物平臺定位於“潮”,說明它面向的主要用戶也都是年輕人。在這個平臺上,在暴利驅使下,多方“炒鞋客”和普通年輕人消費者自發入場,而年輕人因爲信息不對稱,同時也容易受到外界誘惑,很容易充當“擊鼓傳花”遊戲中最後被喊停的人,成爲最終的“韭菜”。

如果沒有平臺提供的各種分期貸款服務,年輕人很可能沒有資本參與其中。這也就將一部分無法承擔風險的人擋在了風險之外,對他們來說是一種保護。即使不是參與炒鞋,貸款購買數萬元的、遠高於自己還款能力的服飾,也不應當成爲平臺提倡的方式。

作爲一家電商平臺,不能當只收取技術服務費而不負起責任來的“甩手掌櫃”。你的技術用來做什麼,是做善還是作惡?是積極履行責任設置價格紅線、是用技術識別非正常交易斬斷炒鞋、是對於年輕人給予更多的風險提示?還是一句輕飄飄的“商品由賣家供給出價”來急於撇清責任?這是一家公司的選擇,可以看到公司是否承擔起了自己的社會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我們希望不再有年輕人成爲炒鞋圈的“韭菜”,不再爲了一雙鞋而背上相當於半年工資的貸款。我們希望平臺可以不助長任何炒作行爲,可以保護好每一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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