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十四五” 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科發區〔2022〕25號

各有關單位:

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東西部科技合作,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支撐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科技部等九部門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推進落實。

科技部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國資委

中科院 工程院 中國科協

2022年3月3日

附:《“十四五”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方案》全文

“十四五”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方案

東西部科技合作是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推動區域和跨區域協同創新的重要舉措,對於提升西部地區創新能力和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具有重要意義。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東西部科技合作,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支撐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聚焦國家科技戰略與區域發展重大需求,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體、要素融通、合作共贏,深化跨區域科技合作機制,健全東西部科技合作體系,激發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創新主體的活力,引導創新要素跨區域有序流動和高效集聚,推動資源共享、人才交流、平臺聯建、聯合攻關、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形成優勢互補、高效協同的跨區域科技創新合作新局面。到2025年,西部地區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東部地區科技創新外溢效應更加明顯,創新鏈產業鏈跨區域雙向融合更加緊密,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引領作用顯著增強,有力支撐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科技援疆”,塑造新疆創新發展優勢。

1. 支持新疆重點領域碳達峯碳中和技術聯合攻關。聚焦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發揮多部門、多地區協同攻關優勢,支持新疆實施能源清潔利用與碳達峯碳中和科技行動,開展煤炭清潔利用、智能化風力發電機組、儲能、新能源微電網等先進能源技術研發與示範應用,開展戰略礦產、化工等行業綠色低碳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支撐引領新疆綠色發展。

2. 推動新疆棉花、林果特色農業創新發展。支持新疆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等聯合開展良種培育、數字化棉田、智慧農場等技術攻關,提升高效節水和機械化採收裝備技術水平,培育相關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強化林果種質資源收集保護利用,開展農產品冷鏈物流、保鮮和質量追溯體系研發與示範,推進數字技術在林果農業產業鏈中的融合應用。

3. 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區域科技創新高地。深化科技援疆及“四方合作”機制,支持新疆加快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聯合建設絲綢之路創新發展研究院、高水平智庫等創新平臺。

(二)實施“科技援藏”,支撐建設美麗幸福西藏。

1. 構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組織全國生態保護優勢科研力量,加快實施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支持構建碳儲量評估與碳中和監測體系,建設青藏高原綜合科學研究中心和科學數據中心,聯合開展西藏脆弱生態保護研究及衍生產業培育,形成生態保護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提升西藏可持續發展科技支撐能力。

2. 加快西藏特色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支持西藏聯合中國農業科學院、行業龍頭企業等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開展青稞、犛牛等特色農牧業應用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共建青稞和犛牛種質資源與遺傳改良國家重點實驗室,提高西藏現代化育種、健康種養殖、高附加值農產品開發能力,促進西藏特色農牧業高質量發展。

3. 提升高原醫學和藏醫藥創新發展水平。推動拉薩與東部地區創新型城市、國家高新區結對子,深化在高原醫學和藏醫藥領域的產學研用合作,開展高原人羣健康保障科研攻關,加強藏藥材資源保護、藏藥新藥開發等研究,提升西藏臨牀醫學水平和民族醫藥企業創新能力。開展科技興藏人才培訓和“科普援藏”,加大對西藏相關縣對口幫扶力度。

(三)實施“科技援青”,共建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

1. 實施三江源生態保護科技工程。推動青海與長江流域及沿黃河省區建立三江源生態保護科技創新聯盟,共同開展三江源地區水資源涵養、生態修復、退化土地治理等技術研究,共建青藏高原野外綜合科考基地和海南藏族自治州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實施生態修復、清潔能源利用等技術集成與示範推廣,發揮三江源國家公園示範引領作用。

2. 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深化青海與天津、山東、安徽、重慶等省市合作,健全鹽湖產業上下游協同創新機制,提高鹽湖鉀、鎂、鋰等資源高值化開發利用技術與產業化水平,增強鹽湖化工企業創新發展能力,推動數字鹽湖、智慧鹽湖建設,加快海西鹽湖化工特色循環經濟創新型產業集羣發展,提升鹽湖產業競爭力。

3. 提升“青字號”農畜產品產業化技術水平。支持青海聯合中國農業科學院及江蘇、四川、甘肅、西藏等地方開展冷水魚、枸杞等“青字號”農畜產品原料生產和精深加工全產業鏈技術研究與示範推廣,培育農業領域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智慧化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提升西寧、海東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水平,促進青海特色農牧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四)實施“科技入滇”,助力西南邊疆多民族地區創新發展。

1. 提升西南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水平。支持雲南聯合東部省市開展高原湖泊生態保護與污染治理科技攻關,共建高黎貢山跨境生物多樣性野外觀測研究站和高水平創新平臺,開展高黎貢山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病原傳播監測與風險評價、種質資源保存等技術研究,構建西南生物多樣性與跨境生物安全監測預警體系,促進雲南生物多樣性保護。

2. 建設滇中清潔能源創新高地。支持雲南昆明、玉溪、楚雄等國家高新區與中關村、張江和深圳等國家高新區結對共建,深化“水—風—光”多能互補、儲能、智慧能源等清潔能源領域研究合作,開展稀貴金屬、綠色鋁硅等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建設特色產業創新發展集聚區,支撐雲南打造“世界光伏之都”。

3. 高水平建設臨滄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集聚東西部科研力量,開展滇西南邊疆民族地區文化資源保護與傳承利用理論方法、多樣性文化資源數字化保護與傳承利用技術研究,促進民族文化融合發展。聚焦臨滄蔗糖全產業鏈,開展先進工藝與裝備研發,構建高端化、綠色化蔗糖產業體系。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區建設經驗,發揮示範帶動效應。

(五)實施“科技支寧”,建設東西部科技合作引領區。

1. 科技支撐寧夏重點產業提質增效。支持寧夏聯合中國農業科學院以及東部省市,開展枸杞、葡萄酒、奶業、肉牛和灘羊等特色產業技術攻關,共建光伏製造、氫能生產、儲能蓄能、節能降碳等領域研發中試和成果轉化平臺,推動“高精尖、小規模、定製化、非標準”特色產業集羣發展,樹立“非標製造”寧夏標籤,拓展承接產業轉移新空間。

2. 推動寧夏科技園區跨區域合作。支持寧夏科技園區探索以“整體外包”“特許經營”等形式引入東部省市戰略投資者、專業化園區運營商,與東部省市園區結對發展,加強新技術、新成果共享共用。鼓勵寧夏以共建園區、建立“飛地園區”、設立分園區等形式與東部省市聯動發展,深化產業鏈供應鏈合作。

3. 深化寧夏引才引智交流合作。探索西部地區引才引智新機制,支持寧夏推廣閩寧合作經驗,制度化安排東部省市科研人員、團隊到寧夏開展科技服務,與東部地區互派農業科技推廣人員。實施“現代學徒制”,引導高等學校畢業生到寧夏企業就業。支持寧夏用人單位設立“人才飛地”,各類科技計劃、科技獎勵向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開放。

(六)實施“科技興蒙”,支撐內蒙古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道路。

1. 科技支撐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支持內蒙古聯合沿黃河省區啓動實施“黃河流域內蒙古段生態綜合保護”“內蒙古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科技專項,聯合開展“一湖兩海”生態保護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實施大興安嶺森林碳匯、北方防沙帶生態保護、退化草原修復等技術集成示範,爲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提供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

2. 科技促進內蒙古能源資源綠色轉型。依託呼包鄂創新型城市羣,支持內蒙古聯合東部省市開展稀土資源綠色開採、功能材料開發、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共同開展大規模儲能、氫能、智能電網等清潔能源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應用,推動內蒙古能源資源綠色低碳轉型,支撐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

3. 科技引領內蒙古現代農牧業發展。支持建立內蒙古農業科技園區與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合作聯盟,推動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跨區域聯合攻關,提升馬鈴薯、向日葵、玉米、牛羊等內蒙古特色農牧業產業技術水平,打造內蒙古地理標誌農牧產品品牌。

(七)深化跨區域結對合作,增強區域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1. 實施貴州數字創新結對合作。推動“科技入黔”,深化貴陽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合作,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智能製造等領域科技成果在貴州轉化應用和創新創業,共建公共大數據國家重點實驗室,助推貴州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廣東研發+貴州製造”合作模式,聯合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

2. 深化甘肅蘭白—上海張江科技創新結對合作。完善“三方合作”機制,支持蘭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與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協同發展,共建聯合實驗室、開放創新合作平臺、綠色技術銀行,支持蘭州加快生物醫藥、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創新發展。支持甘肅優化創新創業生態,與上海建立高端人才雙聘機制,促進人才柔性流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協調推進機制。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資委、中科院、工程院、中國科協聯合建立東西部科技合作協調推進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和地區加強與西部地區的科技合作,促進部門、地方、有關單位的對接和溝通,形成推動東西部科技合作工作合力。

(二)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履行主體責任,西部省區科技管理部門要制定落實方案,建立橫向協同、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強化資源配置,確保任務落實到位。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區科技改革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按規定通過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支持東西部科技合作相關工作。

(三)強化績效評估導向。建立東西部科技合作績效評估制度,委託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長期跟蹤分析東西部科技合作實施情況,對重點任務落實質量和成效進行定期評估。及時總結東西部科技合作好做法、好案例,宣傳推廣一批可複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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