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北警方通報了唐山打人案的偵辦情況,當中公佈了四名被打女子的傷情鑑定結論受到社會關注。根據司法鑑定意見書,王某某、劉某某損傷程度爲輕傷(二級),遠某、李某損傷程度爲輕微傷。對於傷情較重的兩名女子輕傷(二級)的鑑定結論該如何理解?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福海。

杜福海律師表示,司法鑑定裏的傷情等級和普通人理解的輕傷、重傷不是一個概念,當中往往存在較大的認知差異。傷情鑑定所依據的標準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將傷情分爲三級,分別是重傷,輕傷、輕微傷。其中,重傷和輕傷又細分出兩個等級,分別爲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每個等級均有非常明確、具體的規定。

從《鑑定標準》對於輕傷、重傷的定義看,輕傷爲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重傷則是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而從具體的傷情規定上,像顱骨骨折;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咽喉軟骨骨折;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肋骨骨折2處以上等這些聽起來很嚴重的傷情,均屬於“輕傷二級”。

而頭部外傷後伴有神經症狀;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頜骨額突骨折;眼球損傷影響視力;肋骨骨折、肋軟骨骨折等聽起來也並不輕的傷情,在司法鑑定中僅屬於輕微傷。

輕傷一級是什麼概念?肋骨骨折6處以上;血胸、氣胸或者血氣胸,伴一側肺萎陷30%以上,或者雙側肺萎陷均在20%以上;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嚥功能障礙(只能進半流食)等等,這些則構成輕傷一級。

司法鑑定中的重傷就更重了。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現腦受壓症狀和體徵,須手術治療;外傷性腦梗死,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單肢癱(肌力3級以下);脊髓損傷致重度肛門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礙等這些還屬於重傷二級。植物生存狀態;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偏癱、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等等,到了這種程度才能構成重傷一級。

杜福海律師總結,司法鑑定中重傷和輕傷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危及生命,到了重傷一級的級別已嚴重危及生命,而輕傷標準則還未到危及生命的程度。因此,司法鑑定中的輕傷、輕微傷遠比大家以爲的要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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