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交所上市公司雲南生物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物谷、公司)發生資金佔用、重大事項未披露等違規事項,具體情況爲: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金沙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沙江”)通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書銀行承兌匯票、委託第三方理財的方式累計佔用公司資金3.56億元,日佔用最高餘額爲2.77億元。2021年11月5日,公司累計委託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財金額達到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購買理財行爲亦未披露。針對前述資金佔用事實,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歸還全部佔用資金及資金收益,公司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歸還資金承諾未全部履行。

對於公司前述違規行爲,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在持續督導期內,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及時向本所報告重大事項併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出具覈查報告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未能忠實勤勉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北交所對上述違規行爲予以嚴肅處理,給予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豔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羣、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北交所堅決貫徹“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持續強化自律監管,切實嚴肅市場紀律,壓實中介機構職責,努力打造誠信規範的市場環境,爲高質量建設北交所及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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