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華商報

“本來是去定損,沒想到他們把我好好的霧燈給換了……”8月22日,家住漢中的餘女士反映,自己的凱迪拉克牌汽車在8月19日被追尾,應對方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要求去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定損,沒想到定損後的結果讓人匪夷所思。

車主:車輛到4S店定損 好車燈被調換

8月19日,因交通事故需要定損,餘女士就把車開到了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定損維修,當自己把處理好的車開回家,才發現自己車上的霧燈被換了。

“剛開始他們拒不承認換了我的燈,後來又說是因爲我的車燈壞了,但是我的燈根本就沒有壞。經過交涉,在維修車間找到了原來的燈,之後我把原車燈拿到兩家維修廠鑑定,都說燈是好的。我還把燈的編碼發到廠家,確認是我的燈。包括交警的執法記錄儀裏的視頻,都顯示我的燈沒有受損。可是他們店員說燈是壞的,給我換了個爛燈。”餘女士說。

據瞭解,餘女士的車是今年2月份從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購買的,生產時間爲2021年,但餘女士新換上的車燈生產日期爲2020年,並且產品編碼與廠家提供的不一致。

對於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處理這件事情的做法,餘女士保留了自己的意見。她說:“4S店負責人在協商過程中說,這是店員個人的行爲,跟公司沒有關係。我去他們公司買車、做售後,是信賴凱迪拉克這個牌子,而不是認哪個個人。他們公司就是覺得他們沒有責任,是員工的問題。”

餘女士坦言,保險公司一般5000元以下的險不用出現場,只需要發照片就行,但是4S店把燈報了一萬多塊,保險公司纔過來找自己。但到現在爲止,這件事情也沒有處理,燈還在車上,也不知道定損有沒有結束。“我的車在4S店定損,結果好零件被偷換了,公司層面應該給我給一個說法!”

售後經理:查看監控等發現是員工擅自操作

8月22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瞭解情況,負責售後的黃姓經理介紹了事件過程。黃經理說最開始客戶是來定損的,正常情況店裏是有事故定損專員來處理,但事故定損專員休假了,後由該員工負責接待,但實際上他是負責車輛保養工作。

黃經理告訴華商報記者,該員工上個月在工作中把客戶的車給撞了,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是該員工的全責,這事到現在還沒處理完,到目前爲止公司也沒有處理他,感覺他可能對此事比較愧疚。

“定損的話客戶那個燈最多也是外修,不需要更換,他(涉事員工)是自己出於某方面考慮讓保險公司給賠那個燈。”黃經理說,該員工都沒搞清楚客戶的車出事故是啥情況,另外當場也拍照取證過了,第一(程序)走不通,第二保險公司復勘編碼要對上,第三複勘完舊件保險公司要回收,到時候交東西也說不通,最後還要給客戶打詳細的結算單,這份單子也要對得上。

黃經理表示,客戶向店裏反映此事後,他們把客戶帶着看監控,也當着客戶面把燈拿過來對比,是這名員工有私心擅自這樣給換車燈。詢問該員工後得到回答是對之前的事有負罪感,想多定五百塊錢出來。

黃經理表示,自己調到該店不久,但沒有把該員工管理好也是有責任的。事發後,他一直跟客戶保持聯繫表達歉意,帶着誠意想跟客戶積極處理,目前還在溝通中。

4S店負責人:將對該員工進行處理 跟客戶溝通尋求解決

漢中德仁通寶凱迪拉克4S店負責人陳女士表示,因爲員工個人素養髮生這樣的事情,對他們是一個警醒,公司認識到要加強員工思想道德、普法教育。

陳女士說,不管此事初衷如何,但事情已發生了,公司表示歉意也真心去解決問題,一直在跟客戶溝通,也提出贈送兩次保養,另外考慮到客戶來回跑給加一箱油等彌補,但客戶的態度比較強硬,不予接受,也沒有明確提出啥訴求。“不管將來最終結果如何,我們公司該承擔會承擔的。”

至於對該員工的處理,陳女士表示其行爲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將解除勞動合同,進行除名處理。 華商報記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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