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稱,2022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淨新增抵押補充貸款(簡稱“PSL”)1082億元;期末抵押補充貸款餘額爲26481億元。這是自2020年2月以來,抵押補充貸款餘額首次出現淨增長,且幅度遠超預期,引起了市場高度關注。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時隔2年多再度啓動PSL,根源在於,當前保交樓推進過程中,開發商資金鍊緊張,專項借款、紓困基金額度有限,准入條件比較嚴格,因此,就需要多方高信用資金注入,除了有增加啓動資金額度的效果外,還能注入國資信用。”

PSL昔用於棚改、今或將用於樓市紓困

PSL即抵押補充貸款,是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由央行向政策性銀行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性銀行以質押方式向人民銀行申請PSL,抵押品包含高等級債券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

根據人民銀行規定,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每月26日向央行提交PSL額度申請,其中,25日前按實際數額上報,25日至月底按估算值上報,而PSL資金僅可用於發放特定項目貸款。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表示:“PSL是央行特定政策工具之一,是央行基礎貨幣投放方式的一種,需要符合‘特定用途、專款專用、保本微利和確保安全’的發放原則,是威力較大的信用擴張與信用支持工具。”

PSL兼具基礎貨幣投放和定向貸款支持兩大功能定位。由於PSL特點在於期限長、成本低,因此能夠通過投放長期限流動性,定向投放信貸,進一步疏通傳導貨幣政策。然而在實際操作中,PSL更側重於服務棚戶區改造(簡稱“棚改”),這從PSL的規模變化中可以得到鮮明體現。

2014年10月,央行在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首次介紹PSL是“爲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

從PSL的發展歷程和用途來看,李宇嘉指出:“抵押補充貸款是上一輪棚改大規模開展貨幣化安置時期,創新的特色化貨幣政策工具,基本邏輯是國開行發放PSL貸款,定向注入到棚改項目拆遷補償和安置投入的資金,地方政府拆遷完成後出讓土地,償還PSL,形成了資金‘投入-應用-償還’的閉環。此後,這種定向注入貨幣的模式,由於推高棚改成本、加速棚改進度,後期房價上漲,2019年央行開始大幅度縮減PSL。”

對於本輪PSL增發的用途,申萬期貨研究所預測稱:“PSL爲政策性銀行提供負債資金來源,有助於房地產長效機制政策工具更快更好落地;預計本輪PSL重新啓用也是投放於地產紓困基金項目,以及此前國常會確定的地下管廊和重點水利工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預計:“PSL在2014年棚改貨幣化改革中作用較大,體現了政策性金融工具的積極作用。而當前PSL發力,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會和保交樓工作掛鉤,是目前各地此類領域所需要關注的金融政策。”

“當下,PSL或被用於保交樓,目前決策層面對於保交樓問題的重視程度已經較高。因爲PSL是由央行發放給政策性銀行或者商業銀行的,而這些銀行在乘數效應之下能夠將PSL額度倍數擴張,再加上這些資金進入商業操作領域後的槓桿效應,將能爲‘保交樓’釋放出極大的金融加持作用。”柏文喜表示。

不會大水漫灌,將設置資金申請門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27日,鄭州爲推進“保交樓”工作,率先推出了棚改統貸統還、收併購、破產重組、保障房租賃四大模式,其中,棚改統貸統還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導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項目貸款資金。

根據鄭州已審定的《統借統還資金管理辦法》,統借統還主體負責向國開行申請安置房項目貸款資金,總體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統借統還主體將資金撥付給其與區級投融資主體共同出資設立的項目公司,再由項目公司負責貸款使用、統籌推動項目綜合利用開發。

此外,據媒體報道,目前,鄭州市已與國開行簽訂了3000億元協議,其中1600億元用於棚改貸款,未來將變“安開比”(安置建築面積與開發建築面積比例)安置模式爲政府主導模式,通過收購現有安置房、房票等機制來緩解開發商流動性,促進全市安置房全面復工,形成更多實物投資量。

同時,李宇嘉分析稱:“儘管PSL再度開閘,但其對項目的篩選,還是比較嚴格,不能抱以太樂觀的想法。只不過,其與專項借款疊加起來,能產生更大的信用增級、市場信心提振的效果。當然,國開行作爲市場化企業,其在項目篩選、風險識別上,都有自身的優勢,能推進一些專項借款可能無法推進的項目。”

針對“保交樓”工作,河南、浙江、廣西等地已經陸續推出政府紓困基金。同時,國家開發銀行首筆“保交樓”專項借款也於9月22日落地瀋陽。

對此,李宇嘉指出:“PSL和專項借款不同的是,專項借款由國開行等代財政部投放,列入地方政府債務,由國企或平臺承接、使用和償還,而PSL是國開行等政策性銀行自主的投資行爲,儘管有政策屬性、公共屬性,但還是要保本微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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