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受賄一案。

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甘榮坤利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財務裝備司司長、基建辦公室主任,北京海關關長,湖北省副省長,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6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甘榮坤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甘榮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甘榮坤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羣衆10餘人旁聽了庭審。(總檯央視記者 奚丹霓 張賽)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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