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潔)1月12日,新京報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因可能引起觸電和起火的危險,珠海虹朗燈飾有限公司召回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製造的部分虹朗牌LED落地燈,涉及數量爲79臺。

召回信息顯示,珠海虹朗燈飾有限公司製造的部分虹朗牌LED落地燈(LDJ8880-A型號)不合格,據介紹,本次召回範圍內的LED落地燈,由於產品存在外部接線與內部接線、耐熱、耐火和耐起痕項目不符合GB 7000.1-2015、 GB 7000.204-2008標準要求,可能引起觸電和起火的危險,存在安全隱患。

據悉,珠海虹朗燈飾有限公司將通過爲消費者進行退貨處理,以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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