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葉曉丹    每經編輯 張海妮    

3月20日,浙江中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中鼎)更新披露了IPO招股說明書(申報稿)。

作爲一家主營毛紡紗線的紡織企業,浙江中鼎或許不被大多數消費者所熟知,但招股書(申報稿)披露,公司的紗線、羊毛羊絨等產品與Tommy Hilfiger、之禾、雅瑩、勁霸男裝等國內外知名服裝品牌有直接合作。此外,公司產品還廣泛用於Burberry、MaxMara、雅戈爾等著名品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月實地調查發現,在浙江中鼎2021年度第三大客戶桐鄉市蒂億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蒂億紡織)註冊地址,是一家浙江中鼎實體店。記者以採購商名義進店諮詢,店內接待人員表示,“也可以說直營。”

3月底,記者以合作商的名義致電浙江中鼎負責內銷的一名員工,該員工透露,桐鄉市濮院鎮的線下門店並非浙江中鼎直營門店,而是公司全權授權濮院地區的代理,與公司是合作關係,只賣中鼎的紗線,類似中鼎紗線的“專賣店”。

“直營店”之惑

招股書(申報稿)顯示,浙江中鼎主要從事毛紡紗線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染整加工業務。從浙江中鼎披露的前五大客戶名單來看,蒂億紡織2019年~2021年連續3年上榜前五大客戶名單,銷售金額分別爲2350.74萬元、3777.94萬元和3213.52萬元,佔當期浙江中鼎營收比例的3.43%、5.44%和3.85%。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蒂億紡織成立於2019年2月,註冊資本爲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門大泉。

2019年初成立的蒂億紡織,成立當年就找到了浙江中鼎合作。招股書(申報稿)顯示,自2019年以來,浙江中鼎和蒂億紡織簽訂三年框架協議,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訂單採購。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浙江中鼎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單個合同金額500萬元以上的銷售合同或預計銷售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框架協議的合作方中,就包括蒂億紡織,雙方簽訂的框架合同於2022年1月1日生效,浙江中鼎及子公司向蒂億紡織銷售的產品主要爲紗線。

2月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驅車前往蒂億紡織的註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濮院鎮永越大道南側689、691號。在這裏,記者看到桐鄉市濮院鎮永越大道南側689號是一家浙江中鼎實體店。

記者以採購商名義進店諮詢,店內接待人員介紹,該門店主要是線下銷售紗線,屬於浙江中鼎的專營店,也可以說是“專賣店”,店裏只賣浙江中鼎的紗線,其他的品牌都不賣。新客戶基本以現金結算,等兩三年成爲老客戶之後,可以有一定的賬期。然而,隨着諮詢的深入,“直營店”的疑惑浮出水面。

以下爲記者與店內接待人員的一些對話實錄:

記者:是直營嗎?還是?

接待人員也可以說直營,只不過這邊稍微,賬號分一下,稍微靈活些,有些開票不開票,這邊靈活些。

……

記者:那你們是有一個工廠的是吧?

接待人員我們總廠在崇福(音),中鼎啊,新澳啊,這些我們都有自己配套的染廠,我們都是紡紗加染色,都是一條龍的。

記者:你們這個門店就相當於是工廠的開的一個門市部?

接待人員對,我們就是一個直營,我們另外別的紗線不能賣的,我們只賣中鼎這個牌子的紗線。

……

記者:那你們這個門店就相當於是談這種零散的客戶,是嗎?

接待人員對,我們主要還是以濮院、桐鄉這邊市場的,因爲公司(指浙江中鼎)那邊要上市,因爲我必須要走一個像我們這裏窗口,因爲一些市場上這些客戶有些不需要開票,都是從我這邊走的,因爲公司那邊都是有對公的。

而在桐鄉市濮院鎮永越大道689號附近,記者在前後走訪過程中,並未找到蒂億紡織的身影。而通過愛企查等查詢平臺,記者注意到,蒂億紡織的法定代表人門大泉還是桐鄉市濮院衆頂毛紗經營部的經營者。但根據地圖指引的註冊地址,記者並沒有發現桐鄉市濮院衆頂毛紗經營部的蹤影。

業績過山車

從業績表現來看,浙江中鼎近年來的業績存在較大起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浙江中鼎2019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營收總額分別爲6.85億元、6.95億元、8.36億元和4.58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爲4481.14萬元、1412.52萬元、1.19億元和4693.60萬元,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爲4028.18萬元、701.62萬元、7940.03萬元和4644.11萬元。

對於2020年的業績情況,浙江中鼎方面表示,2020年,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及扣非後歸母淨利潤下降幅度較大,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羊毛、羊絨等主要原材料價格下降幅度較大,帶動毛紡紗線產品銷售價格下降,而生產成本相對於產品銷售價格變動具有一定的滯後性。

浙江寧波一位紡織行業老闆通過微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對於原材料成本的波動,行業內基本是採取買漲不買跌的思路。紗線等原材料進入下跌行情時,基本不會大量囤貨,畢竟很難判斷下跌的底部在哪裏,而當原材料價格持續上漲時,生產企業會在上漲週期中根據行情和需求囤貨。

2020年,羊毛羊絨價格下降,但到2020年9月羊毛羊絨價格低位修復後轉入波動上行通道,2021年價格持續上漲,2021年,浙江中鼎也因此加大了庫存備貨。數據顯示,2019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爲25141.42萬元、22770.62萬元、48264.78萬元和39534.08萬元,佔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爲28.68%、23.86%、36.83%和31.53%。

不過,蒂億紡織向浙江中鼎的採購金額走出了一波反向操作。2020年,蒂億紡織向浙江中鼎的採購金額爲3777.94萬元,2021年採購金額回落至3213.52萬元。

據瞭解,浙江中鼎的客戶分爲直接客戶和非直接客戶,均爲“買斷式”銷售。直接客戶是指購買公司產品用於成衣織造及銷售;非直接客戶是指購買公司產品用於二次銷售,賺取價差。而蒂億紡織的經營範圍主要包括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服裝輔料銷售等。蒂億紡織是浙江中鼎的直接客戶還是非直接客戶?爲何在其註冊地看到的是浙江中鼎的門店?仍有待於浙江中鼎後續進一步披露與大客戶交易的情況。

3月23日,基於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浙江中鼎方面公開披露的郵箱發送了郵件,但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應。

3月28日,記者多次致電浙江中鼎IPO招股書(申報稿)披露的董事會辦公室公開電話,不過接聽電話的均爲前臺工作人員,記者請前臺轉接,但轉接後電話均無人接聽。

此外,根據愛企查等第三方平臺信息,“門大泉”還是桐鄉市摩登泉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並持股100%。3月24日上午,記者根據平臺顯示的聯繫方式致電,詢問對方是否爲門大泉?是否是蒂億紡織老闆?是否和浙江中鼎有合作?爲何在蒂億紡織的註冊地址看到的卻是浙江中鼎的線下門店?接聽電話的男子並未透露身份,對於蒂億紡織註冊地址爲何是浙江中鼎線下門店一事,該男子回應:“有人授權你來詢問麼?”“我沒有必要和義務告訴你。”“我不想告訴你。” 

3月底,記者以合作商的名義致電浙江中鼎負責內銷的一名員工,該員工透露,桐鄉市濮院鎮的線下門店並非浙江中鼎直營門店,而是公司全權授權濮院地區的代理,與公司是合作關係,只賣中鼎的紗線,類似中鼎紗線的“專賣店”。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是否線下門店有一位名叫門大泉的老闆,該員工表示“有的”。

同期增資入股價“內外有別”

浙江中鼎的控股股東爲中鼎集團,而中鼎集團前身爲桐鄉市華都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都實業),1995年10月由桐鄉市人民政府駐北京工作處獨資設立。浙江中鼎實控人之一朱惠林於1995年8月至1995年9月,任桐鄉市人民政府駐北京工作處主任。

2000年12月,華都實業改制,桐鄉方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顯示,以1999年12月31日爲評估基準日,華都實業淨資產爲-210.62萬元。其後朱惠林、朱傑父子和桐鄉市人民政府駐京工作處簽訂資產轉讓協議,華都實業按照零資產轉讓給朱惠林及朱傑。

監管機構曾要求浙江中鼎的保薦券商覈實,中鼎集團國有企業改制和中鼎科技集體企業退出的過程是否合法合規,是否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流失,是否取得有權機關的確認意見。

浙江中鼎在招股書(申報稿)中表示,中鼎集團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存在改制方案未經審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的不規範情況,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清產覈資、界定產權、資產評估、職工安排、改制審批及債權債務處理等程序,未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造成國有股東利益受損的情形。

當前中鼎集團直接持有浙江中鼎63.49%的股權。2004年之後,浙江中鼎經歷了多次增資。不過2018年11月的兩次增資,前後雖僅相差1周時間,但增資價格相差較大,具體表現爲“內外有別”。

2018年11月,浙江中鼎完成第四次增資,註冊資本增加至1.1億元,新增註冊資本1000萬元,其中至高合夥、至中合夥、朱躍華、朱惠芬以4.50元/出資額,分別認繳430萬元、390萬元、113.33萬元和66.87萬元。其中,至高合夥、至中合夥爲浙江中鼎員工持股平臺。朱躍華爲董事長朱惠林哥哥之子,朱惠芬爲朱惠林之妹、公司副總經理。

同樣在2018年11月,與第四次增資完成時間僅間隔一週的第五次增資,價格則高了不少。其中,樂豐永旌、中友合夥、創越合夥以7.5元/出資額分別認繳800萬元、522萬元和278萬元。而第五次增資的幾位股東均爲外部股東。

監管部門在浙江中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中亦提出,同次或相近的增資、轉讓價格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價款支付情況,股東資金來源及其合法性,是否存在委託持股、利益輸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爲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在3月20日披露的招股書(申報稿)中,浙江中鼎表示,在2018年11月的第四次增資時,浙江中鼎收購中鼎科技後,中鼎科技原股東看好浙江中鼎的發展,增資入股浙江中鼎,當時的入股價格是參照每股淨資產並協商確定。本次增資入股價格低於當月外部投資者增資入股價格,發行人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確認股份支付費用。

在2018年11月的第五次增資引入外部投資者時,系參照公司每股淨資產、經營情況及未來發展預期並協商確定。

浙江中鼎表示,公司自設立以來共進行五次增資,不存在股權轉讓情形,歷次增資款項均已支付,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資金來源合法,歷次增資系股東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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