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5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衛健委日前發佈了《關於全面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再次明確,不得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過程中,變相地取消、合併中醫醫院,改變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種理由在事實上削弱中醫醫院。

有關專家表示,中醫醫院在醫聯體建設中存在被合併或取消的風險,這種風險將會直接影響中醫在地區醫療中的地位和發展。《通知》的出臺,旨在保護中醫醫院的經營權益和獨立性,是保障中醫醫院獨立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舉措。

地位和發展

事實上,這並非首次對中醫醫療機構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中“劃線”。早在2019年7月29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健委發佈的《關於在醫療聯合體建設中切實加強中醫藥工作的通知》中就曾提出,在醫聯體建設中的“三不得”,並鼓勵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緊密型醫療衛生公共體,鼓勵公立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城市醫聯體。

在縣級中醫醫療機構的建設和發展中,爲何要強調其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過程中的地位?對此,海南博鰲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之東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中醫醫院在醫聯體建設中存在被合併或取消的風險,一方面是由於中醫醫院的規模偏小,在醫聯體中處於劣勢地位;另一方面也與當地政府對中醫藥的理解和重視程度有關”。

“縣級中醫醫院是區域中醫發展的龍頭單位,可以輻射到衛生院,也可以輻射到鄉村醫生,可以提高衛生院和鄉村醫生的中醫診療水平,是發展中醫事業的重要樞紐。”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關節二科創科主任溫建民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據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透露,在醫聯體建設實施的過程中,取消、合併中醫醫院的現象的確存在,部分地區會以醫聯體的名義將縣中醫醫院合併到縣人民醫院,也有部分地區會存在“三院合一”的現象,即將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和縣婦幼保健院合併,整合醫療資源卻“削弱”了中醫醫院的地位。

在鄧之東看來,若中醫院被合併或取消,將會直接影響中醫在地區醫療中的地位和發展,使中醫在醫療服務中減弱,不利於中醫在基層醫療中的傳播和推廣。此《通知》旨在保護中醫院的經營權益和獨立性,是保障中醫醫院獨立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舉措。

轉型與升級

近年來,有關於醫聯體、醫共體等關鍵字頻繁出現在政府及主管部門的文件中,醫聯體和醫共體的建設模式也一直被提及。事實上,中醫要想在基層發揮作用,醫共體和醫聯體就是重要的平臺,縣級中醫院是核心和關鍵。

2016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其中明確要大力發展中醫醫療服務,省(區、市)要建設好省級中醫醫院,每個地市級區域原則上至少設置1個市辦中醫醫院,每個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促進社會辦中醫加快發展,到2020年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提供的中醫服務量力爭達到20%。2019年,國家衛健委印發了《關於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通知》,明確要求在縣域組建緊密型醫共體,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共體;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的《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中再次強調加強中醫院建設,同時鼓勵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各種形式的醫聯體建設。

從近年來各主管部門陸續發佈的文件中可以看出,中醫在醫共體和醫聯體的建設發展中可能會出現的被削弱、被取消、用途被改變的問題正被改善,逐步實現基層中醫藥服務的全覆蓋。

“目前我國中醫的發展正處於轉型和升級的階段,需要在保持傳統特色和優勢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優化縣級中醫院的職能定位。”鄧之東分析稱。而加強縣級中醫院建設是中醫發展的重要舉措,對中醫的振興和發展至關重要,可以強化中醫在醫療服務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中醫服務的普及覆蓋範圍,保障人民羣衆的基本醫療需求。

優化與補缺

值得關注的是,在國家政策的調整之下,中醫醫共體的建設中已經出現了一批發展模式較爲突出的地區。

2021年緊密型市縣醫聯體考覈結果顯示,廣西省柳州市中醫醫院與鹿寨縣中醫醫院緊密型醫聯體建設位列第一,在醫聯體專家的帶動下,醫院急危重症救助能力持續上升,中醫特色不斷加強,反映治療病例技術難度水平的2021年病例組合值(CMI值)較2020年提高19.57%;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與衡陽縣中醫院建成的全省首家中醫“緊密型醫聯體”也在高質量發展上取得不錯的成就;在河南濮陽,濮陽市中醫醫院與濮陽縣人民政府簽訂託管濮陽縣中醫醫院,建立當地首個跨區域緊密中醫醫聯體,提升了中醫醫院服務的能力。

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根據《通知》,截至目前,尚有約爲12.86%的縣級行政區域(不含市轄區)未設置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其中約一半未脫貧縣和原深度貧困縣。

溫建民表示,目前中醫發展處於歷史上比較好的一個階段,不管是學術地位、社會地位還是經濟地位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重西醫輕中醫”的現狀依舊存在,也需要國家和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未來,振興中醫發展需要關注中藥醫保的准入,包括一些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業務的融入等。

《通知》明確,未設置中醫醫療機構的縣級行政區域(不含市轄區)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的縣辦中醫醫療機構,統籌考慮服務人口和服務半徑、交通條件、就醫需求等因素優先設置中醫院;未設置中醫醫療機構的縣級市轄區或地級市人民政府駐地縣(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區域衛生規劃,結合區域面積、醫療機構分佈、人口密度、居民需求等實際因素,按需設置縣辦中醫醫療機構。

鄧之東認爲,加強縣級中醫院的建設需要在資金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優質人才,營造中醫發展的良好環境。同時,對於中醫藥傳承和傳播中所面臨的現實問題也要注重實踐和科研的創新,推進中西藥學科的溝通和融合,加速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發展。

北京商報記者 金朝力 張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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