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4日消息,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何澤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何澤華長期在江蘇工作,曾任省菸草專賣局副局長,2000年1月出任安徽省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2003年7月擔任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2014年退休。

2023年1月,退休近9年何澤華被查;7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通報,開除其黨籍。

通報顯示,何澤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接受菸草系統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私慾膨脹,貪婪成性,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攫取鉅額經濟利益,退休後仍利用原職務影響爲親屬謀利;

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和菸草資源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職級晉升、職工錄用、菸草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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