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陽光城(000671.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3年8月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3]689號),公司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

據悉,公司股票於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1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公司股票觸及終止上市情形。同時,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1.15條、第9.6.10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不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將於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十五個交易日內摘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