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人社部、國家發改委、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從拓展完善勞務協作對接機制、全力挖潛以工代賑就業帶動能力、積極幫扶脫貧家庭青年羣體就業等方面提出若干舉措。全力穩定3000萬人以上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下同)務工規模,全力穩定脫貧人口務工收入,堅決守住不發生因失業導致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通知》指出,拓展完善勞務協作對接機制,推動勞務協作下沉延伸,組建一批省際、市際、縣際間區域勞務協作聯盟,拓寬脫貧人口外出務工渠道。強化“季節性”有組織勞務輸出,因地制宜挖掘一批季節性崗位,加強務工服務保障,增加脫貧人口農閒季節外出務工收入。

大力扶持就業幫扶車間健康發展,緊密結合鄉村產業振興、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延伸補齊當地產業鏈等,探索推廣“企業+就業幫扶車間”“聯合體+就業幫扶車間”等模式,增強就業幫扶車間市場競爭力、抗風險能力和就業帶動能力。

全力挖潛以工代賑就業帶動能力,圍繞實施以工代賑政策的重點工程項目、中小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和以工代賑專項投資項目,加強部門間協調,協同推進項目立項、招工組織、用工保障和勞務報酬發放。並督促項目施工單位與脫貧人口簽訂勞務協議,及時足額髮放勞務報酬,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切實發揮鄉村公益性崗位兜底作用,取消年齡、殘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允許從事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兼職從事靈活就業。深入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及時糾正查處優親厚友、輪流坐莊、漠視羣衆實際需求、擠佔挪用資金、拖欠工資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爲。

在持續加大脫貧人口就業保障力度方面,《通知》要求,將脫貧人口納入本地穩崗政策扶持範圍,落實好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支持脫貧人口多渠道就業創業。發揮基層服務機構、“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作用,及時幫助脫貧人口求職就業、穩定崗位、轉崗再就業。

積極幫扶脫貧家庭青年羣體就業,對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繼續實施雨露計劃,組織引導接受中、高等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教育,加大勞動預備制、新型學徒制培訓力度,按時足額髮放補助資金和培訓補貼。

此外,《通知》還要求,堅持抓好重點地區傾斜支持。加大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政策、資金、項目等傾斜支持力度,推動落地一批產業項目、企業實體,輻射帶動上下游企業發展,提高當地就業容量。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按比例安排就業機制,優先組織搬遷脫貧人口在安置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基層管理服務項目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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