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證券時報網

近期,多地繼續出臺購房支持政策。

11月2日,雲南昆明決定廢止2017年、2018年出臺的相關房地產政策,意味着昔日發佈的商品房限售限購政策全部取消。

11月1日,浙江麗水印發購房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其中,新建商品房補貼最高不超過6萬元,二手房最高不超過4萬元。

10月31日,廣西北海發佈11項穩樓市新政,其中提出,執行“認房不認貸”,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優化存量房帶押過戶流程等。

昆明取消限購限售政策

11月2日,據“昆明發布”公衆號消息,昆明市政府官網發佈《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廢止一批房地產政策文件的通知》,決定廢止2017年、2018年出臺的相關房地產政策,意味着昔日發佈的商品房限售限購政策全部取消。

據介紹,近期國家和雲南省對房地產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按照清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工作要求,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2018—2022年期間印發的房地產政策文件進行清理。

經清理,《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昆政辦〔2017〕136號)《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昆政辦〔2018〕23號)、《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商品住房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昆政辦〔2018〕84號)等3個文件存在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者適用期已過等情況。

從3個文件的內容來看,涉及的土地供應、商品房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政策已不適應當前國家和省關於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相關內容已被《昆明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昆政辦〔2023〕26號)等現行政策涵蓋或替代,現已無保留的必要。因此決定廢止執行。

廢止後,相關政策按照《昆明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昆政辦〔2023〕26號)執行。

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今年7月18日,昆明印發《昆明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其中,在促進居住消費方面提出,自文件印發之日起1年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網籤備案,且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購房者,按照所繳納契稅總額50%給予補貼,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兒戶口登記在昆明市)分別按照所繳納契稅總額80%、10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推行存量房“帶抵押過戶”合併登記服務。

麗水發佈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11月1日,麗水印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相關補貼政策實施細則》。

其中,在個人購房補貼方面提出,發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在市區購買住房的,且購買後市區範圍內累計住宅不超過2套(包括2套)的,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給予購房款1%的財政補助。新建商品房補貼最高不超過6萬元,二手房最高不超過4萬元。

在青年人購房補貼方面提出,購房時間延續爲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青年人年齡標準爲1987年7月2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其他按照麗房產健康發展辦〔2023〕5號《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相關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執行。

在多孩家庭購房補貼方面提出,購房時間從政策執行起延續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其他按照麗房產健康發展辦〔2023〕5號《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相關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執行。

在居民住房“以舊換新”補貼方面提出,鼓勵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國資公司試點推進居民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約定時間內未完成舊房出售的,可在開發企業與購房者自由協商的前提下,鼓勵開發商進行舊房兜底,購房金額衝抵置換新房的購房款。鼓勵國有企業結合歷史街區、老舊小區等城市有機更新項目,提前介入徵收工作,根據相關政策支持居民換房需求。“舊房”“新房”交易時間均需爲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企業或個人,給予“舊房”即二手房交易稅費留存地方部分100%補貼。其中個人購買二手房的,交易稅費補貼與購房補貼就高享受。在活動期間多套舊換新的,舊房就高補貼1套。

北海執行“認房不認貸”

10月31日,北海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北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提出11項措施。

其中提出,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中心城區的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北海市中心城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在北海市的商業銀行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同時,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範圍內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委託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售房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支付首付款。

另外,實施購房補貼政策。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北海市城市規劃區(不含合浦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按照相當於所繳納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補貼,並由市財政局落實購房契稅補貼資金。

此外,新政還提出,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優化存量房帶押過戶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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