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彭水萍

11 月 20 日晚間,東北證券(SH000686,股價7.41元,市值173.43億元)發佈公告,一場持續數年的官司,如今迎來一審判決。

根據公告,11月17日,東北證券收到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判決公司於本《民事判決書》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吉林敦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94億元本金和4年半的利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2023年前三季度,東北證券淨利潤僅爲5.76億元。本次判決中涉及的本金就佔了公司前三季度淨利潤的五成。

事發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公告顯示,2021年5月19日,吉林敦化農商行以東北證券作爲“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在該產品設立、募集和存續過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導致敦化農商行遭受重大損失爲由,向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東北證券提起訴訟,要求公司予以賠償。

2023年11月17日,東北證券收到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並被要求作出前述賠償。

公告還顯示,除了2.94億元本金外,敦化農商行還要求東北證券賠償利息,其中從2019年4月30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後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實際償付之日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央行網站後發現,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一年內貸款基準利率爲4.35%。2019年8月20日起,央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公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當時1年期LPR爲4.25%。2023年11月20日1年期LPR下降爲3.45%。東北證券需要償還從2019年4月30日至今長達4年半的利息,即使按照4%的較低平均利率水平估算,還需要支付總額超過5000萬元利息,最終賠償金額或超過3.5億元。

東北證券2023年三季報顯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淨利潤5.76億元,同比增長109.24%。

如果該筆訴訟最終全額賠付,那麼光是本金部分金額已佔公司前三季度淨利潤的五成之多。

公司將在後續提起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梳理歷史可以發現,此筆業務早在10年前已埋下了隱患,最早的訴訟在2017年就發生了。

2013年,東北證券作爲管理人成立了“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人爲恆豐銀行南通分行。產品設立後,委託人指令東北證券與吉林昊融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特定股權收益權轉讓與回購協議》,投資3億元用於受讓昊融集團持有的80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收益權。後恆豐銀行南通分行將“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資產受益權轉讓給吉林敦化農商行。

2017年4月,昊融集團在“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到期後無法按期支付回購本金和溢價款,吉林敦化農商行提起訴訟。2018年11月,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判決公司以案涉8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被處置時價格爲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19年至2020年,吉林敦化農商行就強制執行這一環節多次提出執行申請與執行異議申請,但遭到了駁回。

2021年5月19日,吉林敦化農商行以東北證券作爲“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在該產品設立、募集和存續過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導致吉林敦化農商行遭受重大損失4.72億元爲由,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東北證券提起訴訟,要求公司予以賠償。

從最終本次長春中院判決可以看出,法院未支持敦化農商行所有申請。此外,東北證券在公告中表示,訴訟事項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同時,公司還指出,上述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最終訴訟及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暫時無法預計判決及賠償對公司近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在後續提起上訴,積極採取各項措施,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此外,根據東北證券前期公告,截至2023年上半年,東北證券涉及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訴訟仲裁事項共計15項。目前爲上述訴訟及仲裁事項確認的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或預計負債合計8.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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