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3年11月和1—11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空 氣 質 量

總體情況

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92.5%,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7.1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0.5%,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0.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較2019年同期下降19.5%;O₃平均濃度爲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較2019年同期下降3.0%;PM10平均濃度爲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0%;SO₂平均濃度爲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₂平均濃度爲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CO平均濃度爲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85.8%,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3.3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1.5%,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0.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較2019年同期下降14.7%;O₃平均濃度爲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較2019年同期下降2.7%;PM10平均濃度爲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1%;SO₂平均濃度爲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NO₂平均濃度爲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CO平均濃度爲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1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1.9%;1—11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3.3%。

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1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81.4%,同比上升13.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18.4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2.9%,同比下降1.5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0.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6%,較2019年同期下降25.4%;O3平均濃度爲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較2019年同期上升3.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多的城市爲邢臺、邯鄲、衡水、滄州等城市。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63.1%,同比下降3.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10.2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3.4%,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1.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較2019年同期下降24.1%;O3平均濃度爲1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較2019年同期下降7.6%。

1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1.7%;1—11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5.2%。

北京市11月優良天數比例爲93.3%,同比上升20.0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10.0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濃度爲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6%,較2019年同期下降34.1%;O3濃度爲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較2019年同期上升6.9%。1—11月,優良天數比例爲73.7%,同比下降2.9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9.3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2.4%,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1.5個百分點;PM2.5濃度爲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較2019年同期下降23.8%;O3濃度爲1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較2019年同期下降10.2%。

11月,北京市未出現由沙塵天氣導致的超標天;1—11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3.0%。

(二)長三角地區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93.7%,同比下降4.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9.1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濃度爲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6%,較2019年同期下降11.6%;O3平均濃度爲1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9%,較2019年同期下降7.3%。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84.2%,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7.4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0.6%,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0.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較2019年同期下降23.1%;O3平均濃度爲1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較2019年同期下降4.2%。

11月,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1.1%;1—11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2.1%。

(三)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11個城市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82.7%,同比上升25.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20.3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0.3%,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2.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8%,較2019年同期下降32.8%;O3平均濃度爲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較2019年同期上升4.1%。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爲咸陽市。1—11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67.9%,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上升5.5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3.8%,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較2019年同期下降1.5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較2019年同期下降21.2%;O3平均濃度爲16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較2019年同期下降2.9%。

11月,汾渭平原11個城市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3.6%;1—11月,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爲6.9%。

重點城市排名

1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張家口、拉薩和福州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空氣質量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安陽、蘭州和鶴壁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18名)。見附表1。

1—11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和舟山等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空氣質量排名後20位城市依次是綿陽、臨汾和咸陽等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其中,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受到嚴重人爲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見附表2。

11月和1—11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體天數詳見附表3。

附表 1

2023年11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

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 2

2023年1—11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

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注:* 綿陽市科技城新區的高新區自來水公司站點4月和5月、長沙市開福區的伍家嶺站點6月受到嚴重人爲干擾,對所在城市當月六項污染物濃度進行了最大值替代處理。

附表 3

2023年11月重點區域出現重度

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單

END

供稿 |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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