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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監管局“1號罰單”亮相,劍指青島農村商業銀行。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國金罰決字〔2024〕1號)顯示,青島農村商業銀行因監管標準化(EAST)數據錯報漏報,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罰款人民幣三十萬元。

此外,青國金罰決字〔2024〕2號顯示,王麗萍時任青島農商銀行信息科技部副總經理,對青島農村商業銀行監管標準化(EAST)數據錯報漏報負有責任,被監管警告。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農商銀行是經國務院同意、銀保監會批准的全國副省級城市中7家全市整體改制成立的農商銀行之一,2012年6月28日掛牌開業,總部位於全國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核心區域。2019年3月2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該行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青島農商銀行資產總額4578億元,新增323億元。2023年初至報告期末,實現營收82.3億元,同比增長2.61%;實現淨利潤30.46億元,同比增長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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