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通知》。從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調整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

根據《通知》,除羅湖、福田、南山三區,深圳市住房限購政策放開。

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

  • 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的繳交滿一年(原爲三年)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

  • 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可再購買1套住房(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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