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王妤涵

近日,廣東肇慶宣佈一則新政,“自5月1日起,商品房將按套內面積計價”,再次把取消公攤的話題帶回公衆視野。隨後,“取消公攤會不會導致房價上漲”等話題也迅速登上了熱搜榜,引起廣泛討論。

目前,我國的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但商品房的建築面積是由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兩部分面積所組成。

這便會導致在同一項目中出現兩套房子建築面積相同但套內使用面積卻不同的情況,引發糾紛和矛盾。因此公攤面積計價的方式一直都飽受爭議,市場關於取消公攤面積計價的呼聲也從未停歇。

計價方式變化,房屋總價不變

據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的《關於全市範圍內商品房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的通知》(以下省略爲《通知》)顯示,自2024年5月1日起,肇慶市開始行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通知》指出,出臺該政策的目的是爲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爲,減少因房屋面積、計價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公平競爭、誠實信用、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據悉,此次政策是在《肇慶市促進房地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框架下進行的,屬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體現

並且,按套內面積計價也符合我國現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其規定的商品房銷售計價有3種方式,即按套(單元)計價、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和建築面積計價。

與此同時,肇慶還宣佈將有序推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加大裝配式建築在房地產項目中的應用,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帶裝修銷售商品房,推廣應用菜單式、套餐式精裝房訂製。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是該政策中的“套內面積”,容易公攤面積進行聯想繼而引發了對於“取消公攤的猜測。

而實際情況是,肇慶此次政策意思是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和銷售,本質上是兩種計價方法的差異,所以無論是以建築面積是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成本並沒有太大影響政策前後同一套房源的總價幾乎沒有變化,只是單價會有所不同。

計價方式的變化對房價的影響是較小的,但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瞭解實際價格,有利於減少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促進商品房銷售行爲進一步規範,預計後續將有更多城市跟進出臺相關規定”,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對界面新聞表示。

目前,國內大部分樓房的公攤比例在15%-25%之間,但也有個別樓盤公攤面積會高出這一範圍。此前便有“女子買69平方米公寓有37平方米是公攤”的新聞事件引發市場關注。

公攤標準不統一、計算過程不透明是一直以來公攤面積產生糾紛和爭議的源頭。

此前已有城市對“取消公攤”進行嘗試

公攤這一概念最早起源於1950年代的香港,由李嘉誠率先提出,概念提出後立刻得到了香港政府、房地產商和物業公司的大力支持,後來在1990年代被內地學習借鑑,便有了今天房屋買賣時的“公攤面積”。

所謂公攤,就是將一棟樓房中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等公共區域面積由各住戶分攤,使得套內面積小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

而公攤雖起源於香港,但在2013年之後,香港就取消了“公攤面積”這一說法,全部採用套內面積進行計算。

在此次肇慶發佈新政之前,內地也有多個城市嘗試取消“公攤面積”或對此進行提議。

早在2002年,重慶市便以法規的形式明確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爲計價依據,並對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違法行爲所涉及商品房交易金額的5%-10%的罰款,成爲內地城市中第一個按照套內面積計價的城市。

2023年,合肥也在全市房地產工作的專題會議上指出,爲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更有政協委員在兩會上直接建議,取消商品房的“公攤面積”。

可以看出,各地對於“取消公攤”的探索正在不斷推進中,但伴隨於此,也有不少人擔心“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會不會把房價調高來填補“公攤面積”的費用。

“換一種方式計算,對於用房成本的影響也不太確定。目前,物業費、採暖費大多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如果換作以套內面積進行計算,收費單價也可能會相應提高,最終用房成本不一定會降低”,徐躍進指出。

徐躍進還表示,相比於是否取消公攤面積,大家更應該關注公攤面積的透明化和收益分配問題。業主應該清楚的知道都有哪些公攤面積,並且,在公攤面積上所產生的收益,應該在開發商、業主和物業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

總體而言,此次肇慶發佈的新政具有良好的導向作用,讓購房者更加清楚地瞭解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和價格,讓老百姓“明明白白購房”。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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