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涉黑涉惡腐敗“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1.西安市高陵區耿鎮派出所原代理所長尤戰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7年5月,高陵區耿鎮街道耿北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馬某和時任耿北村村委會主任楊某,因不滿本村村民張某多次舉報鎮村幹部非法徵地及貪腐等問題,遂糾集黃某、趙某等五人持鐵棍將張某打傷。馬某與楊某送給尤戰峯2萬元後,尤戰峯向馬某和楊某建議,做通黃某的工作,讓其投案自首,以幫助二人逃避公安打擊。另尤戰峯還多次爲馬某、楊某非法挖沙、實施工程項目等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1.5萬元,充當二人非法謀利“保護傘”。2018年8月,尤戰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12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指揮中心原主任袁致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5年1月,安康市漢濱區石梯鎮雙村村民趙某因涉嫌盜竊、搶奪罪被批准逮捕,時任石梯派出所所長袁致康多次組織抓捕未果。在趙某在逃期間,趙某母親馮某於2007年向袁致康打探案情並送給其1萬元後,袁致康未再繼續對趙某實施抓捕,也未按規定將其列爲在逃人員上網追逃。2008年10月,袁致康還幫助趙某以“馮某”的名字辦理虛假戶口,以致趙某逃避公安機關排查和打擊,並於2012年和2015年兩次隱匿在逃人員身份當選爲石梯鎮雙村村委會主任。2019年1月,袁致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漢中市南鄭縣公安局兩河派出所原所長舒少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4年2月,葉某糾集羅某、陳某等十餘人將劉某打傷,時任兩河派出所所長舒少林發現劉某受傷的線索後,進行了調查詢問,葉某得知後,託人送給舒少林5000元人民幣,並請其見面喫飯,請求其不要繼續調查此事,後舒少林未對此事進一步調查;2018年10月,朱某找到舒少林,向其打聽兩河派出所查處轄區內賭博事宜,送給其一條香菸,請求不要追究自己參與賭博之事,舒少林收受後,未安排所內民警調查此事。2018年11月,葉某、朱某等人因尋釁滋事罪、賭博罪分別被立案偵查。2019年5月,舒少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延安市黃陵縣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劉世龍爲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劉世龍利用職務便利,用看守所電話、本人手機以通話及微信方式,先後多次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犯罪嫌疑人孫某、宋某向外傳遞信息,泄露相關案情,並收受犯罪嫌疑人親友所送財物,充當二人“保護傘”。2018年6月,劉世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銅川市耀州區原人大代表、坡頭街道辦華原村村委會原主任楊小輝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楊小輝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供工程項目信息、參與阻擋施工等方式爲袁某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提供幫助,充當其“保護傘”。2019年3月,楊小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組織部門已建議耀州區人大罷免其人大代表資格。

華商報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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