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人爲敲詐錢財竟在官員私家車上偷裝定位儀被捕)

正義網訊 在官員的私家車上裝定位儀,然後尾隨跟拍,再利用拍到的“違法違紀”照片或視頻敲詐錢財。近日,設計這樣一條“致富路”的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因幫人收賬,接觸到了可以收集車輛行蹤軌跡的定位儀,李某意識到這是一條“發財致富”的門路。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糾集劉某、陽某和王某商量,打算找一些四五十歲的領導幹部,然後在其私家車底部安裝定位儀,跟蹤他們,看他們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爲,有的話就馬上拍照、錄像,然後拿着拍到的證據找當事人要錢,不給錢就威脅曝光。“如果抓住了他的把柄我們就可以要挾他搞點生活費,或者是讓他將一些工程送材料的事交給我們做。”3人聽後與李某一拍即合,遂由李某提供定位儀等作案工具,他們約定事成之後李某分4成,其餘3人各分2成。

隨後,李某等4人到長沙市內的多個企事業單位踩點,先後物色了6名作案對象,在其所有的6輛私家車底盤上安裝了帶有強磁性的定位儀,並進行跟蹤拍照。

今年3月14日下午,因定位儀電量問題,陽某、劉某在湖南省某國有企業地下車庫更換定位儀時被保安發現,後4人相繼被警方抓獲歸案。

到案後,4人均對以敲詐勒索他人財物爲目的跟蹤、偷拍、竊聽他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均辯稱其既未向被跟蹤、偷拍、竊聽的對象索要錢財,也未實際從他人處取得財物。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中的“公民個人信息”不僅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等,還包括行蹤軌跡。4名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偷拍到他們想要的內容,因此還來不及實施敲詐勒索,但是他們以實施犯罪爲目的跟蹤車輛、獲取他人行蹤軌跡,情節嚴重,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喬敬 本文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喬敬_NN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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