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

昨晚終於迎來大結局

這部劇觸動了大衆的神經

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

“原生家庭”“重男輕女”“啃老”

類似話題引發大量討論

親情、法理、贍養以及遺產繼承

等法律問題也備受關注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說

《都挺好》中那些涉法的問題

01

親緣關係

“斷絕”親子關係有法律效力嗎?

  • 電視劇《都挺好》中,蘇家有3個孩子,大兒子蘇明哲、二兒子蘇明成、小女兒蘇明玉。大哥只懂得愚孝,自私且優柔寡斷;二哥看似孝順實則啃老,是個十足的媽寶男。蘇母爲了讓大兒子出國留學、二兒子結婚買房,不惜賣掉老宅。但當小女兒想要報考清華大學時,蘇母卻逼迫其選擇免費的師範學校。由於母親的偏頗,蘇明玉自18歲開始就和父母達成斷絕親子關係的約定。

  • 現實中,這種斷絕親情關係的約定有法律效力嗎?子女還需要承擔贍養義務嗎?
  • 普法: 這種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這是因爲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係形成的,並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解除。只有繼父母子女關係和養父母子女關係纔可能通過法律解除。既然無法解除親子關係,當然也不能免除贍養義務。

02

撫養問題

父母可以只撫養子女到18歲嗎?

  • 由於母親重男輕女,小女兒蘇明玉從小就和兩個哥哥的待遇有着天壤之別。當蘇明玉覺得不公質疑母親時,卻得到了這樣的回答:“蘇明玉,你是個女孩,你怎麼能跟你兩個哥哥比呢?你以後還要嫁人,我們只負責養你到十八歲,到老了我們也不需要你養。”

  • 現實中,父母可以只撫養子女到18週歲嗎?
  • 普法: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後,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於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03

遺產問題

老伴兒女俱在,遺產該咋分?

  • 由於母親嚴重的重男輕女行爲,極大傷害了蘇明玉的感情和利益,她一氣之下和家裏斷絕往來,直至母親去世後纔回家料理後事。

  • 蘇明玉能獲得母親的遺產嗎?其父蘇大強及其他子女們又該各自分得多少遺產呢?
  • 普法:蘇母的遺產在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應由她的所有的繼承人來繼承,當然也有蘇明玉的份額,但是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對於少盡贍養義務或者是沒盡贍養義務,應當予以少分,但是不能不分。蘇母離世後,首先應該明確的就是蘇母和蘇大強的夫妻共有財產範圍,共有財產中只有一半纔是屬於蘇母的遺產。蘇母名下的存款折和房屋中,有一半本就屬於蘇大強,而不屬於遺產,是無需分配的。

04

買房問題

父母給子女購車買房的花費能要求他們返還嗎?

  • 蘇大強有一套賬本,裏面記載着蘇母生前爲三個子女提供的每一筆資金。其中,給小兒子蘇明成記的最多,包括爲他買房、換車等消費,蘇大強據此要求小兒子一家還賬。

  • 現實中,父母爲子女購車買房等所支出的費用能要求子女返還嗎?
  • 普法:父母爲子女購房購車等出資的情形非常普遍。對父母出資行爲的認定原則上應以父母的明確表示爲標準。一旦父母在出資時或出資後作出贈與意思表示,那麼日後再主張借貸關係一般難以得到支持。在現實生活中,基於彼此間密切的人身財產關係,父母的借貸往往沒有借條,父母的贈與也往往沒有明確的表示。如果父母有關借貸的舉證不充分,一般應認定該出資爲贈與行爲,不能要求子女返還。

05

毆打他人

毆打他人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 在蘇母的葬禮上,蘇明成就想對蘇明玉動手,但被蘇明哲攔住了。之後,由於蘇明玉的舉動導致蘇明成的妻子被停職,蘇明成再次對蘇明玉下狠手,把她打到住院。

  • 現實中,毆打他人的後果到底有多嚴重?
  • 普法:打架成本太高,千萬別衝動:①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②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③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④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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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整理自北京青年報、河南法制報、尋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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