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禮讓行人交規未出臺時,斑馬線綠燈,一般情況下右轉車輛也是可以行進的,這是秩序和規則所允許的,因此在規則上,行人和車輛都有同等通過的權利,他們在這個規則上擁有着平等的地位,因此車輛駕駛者並不會認爲他搶行的行爲違反了規則,而且他也不會爲“搶行行人”這個“沒有素質”的行爲產生任何的愧疚和歉意。車輛是社會財富的一種象徵,擁有社會財富的多寡會影響到人們的社會等級,而社會等級的高低又會決定人們的心理地位,開車的人和行人,且不管背後誰真正擁有更高的等級,但在車與人相遇的那個瞬間,開車的人的會本能地感到他比行人擁有更高的權力和等級,因此在二者都可以行進的馬路上,潛意識會趾高氣揚地告訴他:行人理應讓我先行。

斑馬線上,亮起了綠燈,我開始過馬路,正好碰到一輛轎車右轉而來,我本能地反應停了下來讓他先行,結果是:他也很穩穩地停了下來,讓我先行,當時心裏默贊,這司機,真有素質!後來再過斑馬線時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欣慰之中也帶了些疑惑,回家和老公聊起,感嘆於成都司機的“素質”突飛猛進,老公才說:你不知道啊,頒佈的新交規--敬畏生命,禮讓行人!

原來如此!以後每每過斑馬線,看到在我面前安穩地停住、不再搶行的車輛時,都會由衷地升起感慨,感概這雖然是一個細微的規則改變,但此行爲的影響力必會慢慢地沁潤進人的內心,轉化爲對生命真誠的敬畏與謙卑。

在此,絕無詬病成都司機素質一說,因爲如果沒有特定的制度予以約束,單從人的心理層面出發,斑馬線上可通行車輛搶行的行爲就是一個開車的人所做出的正常的心理反應。爲何如此言說呢?

首先,從遵守規則說起。人是社會關係中的人,所以我們必須遵守社會規則才能獲得更好的生存空間。在禮讓行人交規未出臺時,斑馬線綠燈,一般情況下右轉車輛也是可以行進的,這是秩序和規則所允許的,因此在規則上,行人和車輛都有同等通過的權利,他們在這個規則上擁有着平等的地位,因此車輛駕駛者並不會認爲他搶行的行爲違反了規則,而且他也不會爲“搶行行人”這個“沒有素質”的行爲產生任何的愧疚和歉意。相反的,他的潛意識就是會篤定地認爲,我理應比行人先過。

潛意識爲何會發出這樣的信號呢?因爲我們的潛意識裏存留着很大一部分動物的原始思維。不管我們現在進化到了什麼階段,無可否認的是:我們是從動物演化而來,我們身上依然保留着一部分動物的屬性。動物界的規則是什麼?就是弱肉強食。動物如何比強弱?就是比身體的龐大和力量的大小。

坐在車裏的人,哪怕是一輛特別小的車,車身的體積也是遠大於行人的身體體積的,偏偏我們的潛意識有個非常有趣的連接,它會將人自身與他所擁有的外物連接成一體,車輛與行人相遇的那個瞬間,開車的人會虛妄地認爲他擁有和車子一樣龐大的身體,擁有車子所帶來的強大的力量。因此他無意識地認爲自己比行人更加龐大更加強壯,因此理所當然地產生持強凌弱、覺得行人應該讓自己先行通過的想法。

這是從潛意識的原始動物思維屬性來探討車輛搶行的心理原因,那麼從人的社會性屬性來看,是否也會讓開車的人在過斑馬線的時候更具有優越感呢?

當然有!車輛是社會財富的一種象徵,擁有社會財富的多寡會影響到人們的社會等級,而社會等級的高低又會決定人們的心理地位,開車的人和行人,且不管背後誰真正擁有更高的等級,但在車與人相遇的那個瞬間,開車的人的會本能地感到他比行人擁有更高的權力和等級,因此在二者都可以行進的馬路上,潛意識會趾高氣揚地告訴他:行人理應讓我先行!

那麼行人呢?面對搶行的車輛,要麼怯怯地避讓,但心裏卻壓抑着憤怒;要麼就對着幹,憑什麼你開車就可以這麼霸道?因此在該新交規未出臺前,我們確實會看到車輛搶行這一現象讓駕駛者和行人經常處於一個對壘狀態,彷彿對道路的通過權已經無意識地轉化爲一種能力和地位的爭奪。

且說一說作爲一個行人和駕駛者,新交規後我現在過斑馬線時的感受吧。作爲行人,當綠燈亮起時我可以更加安心地行走,不會擔心一輛急衝衝的車會隨時衝着我而來,安全感陡然提升;更重要的是:當車輛停下來禮讓的時候,我會獲得一種被尊重的感受,而這種被尊重的感覺會激發人們內心深處的自尊,這種自尊又讓人們更願意自覺地爲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處境承擔責任,所以也會快速通過,讓車輛繼續行進。作爲駕駛者,有可能最開始我禮讓的行爲僅僅是爲了規避懲罰而被迫的停下,但恰恰是那個瞬間的停下,切斷了潛意識下隱藏的慣性爭鬥思維,提醒我去看到別人的生命;同時隨着禮讓行爲的不斷正向強化,終有一天,我們的內心會真誠地升起一種更爲人性的對他人對自我生命的尊重與關懷。

“敬畏生命,禮讓行人”,爲這條新交規所傳遞的積極心理意義由衷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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