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典故,汉武帝“杀母立子”,就是汉武帝刘彻眼看着自己快不行了,他想立小儿子刘弗陵,但是刘弗陵年仅8岁,他母亲钩弋夫人也才是个小丫头,难免将来不会仗着自己的身份干政。要知道西汉时期外戚的势力是非常强大的,汉武帝爷仨全都受外戚的掣肘,将来钩弋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倒是小事,要是学吕雉擅权专政,那老刘家的江山有可能就不保了,于是刘彻为了永绝后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就把自己相当宠爱的钩弋夫人给杀了。

可是问题来了,汉武帝杀钩弋夫人是轻而易举,而他的太爷爷刘邦当年为什么不杀了吕雉呢?

吕雉后来造的孽大家都知道,老刘家的子孙要么被杀,要么唯唯诺诺的活在吕家的阴影之下。最著名的就是刘邦生前的爱妃戚夫人被做成了人彘,下场极其悲惨,而她的儿子刘如意也被吕雉毒死。

到最后吕家的势力已经完全凌驾于刘家之上,甚至一度有改换门庭的意思,要不是最后周勃安刘,诛杀吕家,那西汉能不能坚持两百年实在很难说啊。

按理说刘邦也算是一代英豪,洞悉人心的本事也很强,不可能对自己几十年的枕边人心里一点数都没有。况且刘邦晚年剿灭英布时受了伤,吕雉已经表现出了嚣张跋扈的迹象,刘邦为什么不敢杀之以除后患呢。

首先吕雉跟钩弋夫人身份不一样,吕雉是陪伴刘邦几十年的原配,正儿八经的明媒正娶,可是钩弋夫人虽说也有名分,也只是排第三等而已,说白了就是个小妾。

小妾自古以来就是比较低贱的,基本相当于“通房的”、“侍寝的”,即便是在民间的人家,小妾不想要了直接赶走就行了,基本上连连休书都不用。

而皇后就不一样了,那是原配妻子,中国古代有所谓“七出三不去”,意思是妻子没有犯七出之条,丈夫是不能离婚的,当然这一点吕雉确实犯了,比如养了个男人叫审食其。但是还有一个“三不去”保证刘邦无论如何也不敢和他离婚,就是结婚的时候刘邦还是个穷光蛋,后来发家了,在这种情况下离婚,那刘邦还是人吗?这在当时的礼法制度当中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实权,其实刘邦拥有的一切资源,吕雉都有。首先跟着刘邦打天下的那些穷哥们,同时也都是吕雉的老乡,比如樊哙还娶了吕雉的妹妹。这些人很多和吕雉的关系,甚至要比和刘邦的要好,毕竟夫人政治有时候很管用,比如陈平、曹参这些人,与吕雉的关系就很不错。

刘邦征战辗转各地,吕雉基本上也都跟着,在民间一样有很高的威望,尤其是在士兵中间。为什么韩信敢赴吕后的约会导致被杀,为什么彭越会向吕雉哭诉,这都说明吕雉在军中一样有相当的影响力,甚至有废立之权。

所以在白马之盟以后,吕雉就已经掌握了朝堂的实际控制权,躺在病榻之上的刘邦只是个傀儡而已。此时他已经看出了吕后作乱的危险,所以想尽办法挽救弥补,甚至动了杀樊哙的念头,可是就像前面说的那样,吕雉是他无论如何也不敢动的人,也动不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她越做越大,自己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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