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2月4日,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因將原子公司股權以遠低於每股淨資產的價格轉讓給他人,損害了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被大連證監局採取責令整改的行政措施。

大連監管局對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券違規事項覈查中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子公司黑龍江金瑪農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金瑪農業”)增資及股權轉讓價格與該公司每股淨資產差距較大,損害公司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2018年9月5日,金瑪農業個別股東和新進投資者以每股1元價格(未實繳)入股金瑪農業( 2018年6月末,該公司每股淨資產8.71元),致使公司持有金瑪農業股權比例從 51%降至25.5%。2018年9月21日,公司將金瑪農業全部股權以每股1.2元價格轉讓給王克儉。

大連證監局表示,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述行爲,損害了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違反了《公 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根據《公司債 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六十六條規定,要求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前改正上述行爲,確保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先享有的金瑪農業股東權益不受損害,從而保障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應當在2018年12月30日前,向大連證監局提交書面 報告,大連證監局將組織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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