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們的這個封君封臣制度可厲害了。逐漸發展壯大的封君封臣制度可以說是穩定了我們的社會,促進了我們國家的發展。

“我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各位百姓大家好!我是來自歐洲中世紀末期的一位世外高人。

雖然我已經隱退了,但也別看不起我!畢竟我還是認識很多上層人士的,他們經常勸我來當大師,奈何我淡泊名利。

有大型活動我也可以偷偷跑去上層社會參觀。

所以這讓我也瞭解到了這個時代有關於歐洲的一些制度。

比方說我今天要說的封君封臣制度。


我們的這個封君封臣制度可厲害了!可以說是我們這個社會最重要的一個制度。

之前我用我的“法眼”看到過你們中國的封建社會是人與人極度不平等的社會,我們西歐封建社會也是一樣。

在我們這個年代,簡單的來說就是弱肉強食的年代,人和人的從屬關係是最常見不過的了。

而我們的封君封臣制度就是順應着這種發展趨勢而演變出來的制度。

它是我們整個社會的聯繫紐帶,是上層和底層生活的關鍵,對後世的影響也很深遠。

那麼今天我就給大家來講一下我們偉大的封君封臣制度吧!


01

封君封臣制度,它的來源是什麼?竟與中國古代相似!

首先,我們的祖先,也就是古羅馬大帝國時期,就運用了奴隸制,而奴隸制爲當時的社會造就了輝煌。

不過隨着時間的流逝,制度也會隨着時代的發展而改變,顯然,在古羅馬帝國末期,奴隸制“過氣”了,它跟不上時代的腳步了。

最終,西古羅馬帝國也隨着外敵的入侵,一步步走向了滅亡。

而後來的國家吸取了古羅馬失敗的教訓,在原有的奴隸制上進行了改動,昇華了這一項制度。

而封君封臣制度,也開始嶄露頭角。


我之前也有講到,這個時代人與人之間極度不平等已經是常態了。

而人與人之間的這種從屬關係隨着羅馬帝國的衰弱,導致我們的百姓祖先越來越惶恐,就像是失去了信仰的支撐。

而由於長年累月的戰爭,我們的百姓祖先經常居無定所,生活過的很不安穩,常常喫了這頓就沒有了下一頓。

無奈之下的百姓祖先們只能選擇去投靠他們附近的一些有軍隊或者很有錢的領主。

這一下子就更加加深了我們整個社會的從屬關係。

由於是“投靠”,那麼爲了獲得庇佑就要付出代價,那些領主可沒那麼傻,纔不會做虧本買賣。

所以一般淪爲“階下囚”的百姓都會給領主簽訂一系列的契約,有點類似於賣身契。

我們的封君封臣制度就與這一過程很相似,是昇華版的農奴契約。

由於打敗羅馬帝國的國家是日耳曼族,那麼衆所周知,打仗,也會促進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沒錯,我們的封君封臣制度與日耳曼早期的“親兵制”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

日耳曼早期打仗就有一個習慣,首領身邊一定要有“親衛隊”,自由人保護首領或是國王,並且誓死效忠。

而後,這種從屬關係逐漸普遍化,便開始以土地爲根本,不斷地“招攬”封臣。

地方的領主或是首領只要投靠國王,並且誓死效忠,就可以成爲封臣,而且還可以獲得一定的權力和領地,也就是之後我會講到的封土。


這一點似乎與你們那裏的分封制很相似。

接着,我們的封君封臣制度隨着時代的轉變和發展逐漸升華,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通過這一制度,我們的上下級關係也變得越來越明確。

而正因爲這一制度,很多自由人的地位瞬間提升,拔高了大部分有實力的自由人的地位!很多人都是從不起眼的普通人變成了爲國而戰的將士。

在我生活的歐洲中世紀,封君封臣制度與封土製度已經很普遍了,封臣可是代表榮譽的標誌性詞彙!


02

假如我化爲封臣,作爲“封臣”的我需要做什麼呢?過程居然有些瑪麗蘇

在上面我給大家介紹了我們封君封臣制度來源的大致過程,現在讓我給大家說說封君封臣制度的締結儀式。

爲了能讓封君封臣制度越來越規範得體,那麼表面儀式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了。

所以我們有一套特別的形式,那就是臣服禮和宣誓禮。


首先,假如我是封臣,我就要先行臣服禮。

臣服禮是締結儀式中的第一個步驟,儀式進行時,我需要脫掉我的帽子,並且下跪,而且還要放下所有的兵器,不可以將兵器放在身上。

而後,我要合掌並放於我所要效忠的封君手中。

最後一步就是要講出瑪麗蘇臺詞:“閣下,從今天起,我歸屬於您。”

等到我所效忠的封君也願意接納我時,臣服禮便完成了。

接着,我要行的就是第二個禮,宣誓禮。

我需要站着,將我的手放在類似於《聖經》之類的聖物上進行效忠的宣誓。

“我發誓,從今天開始,我將對您誓死效忠,我會像封臣對封君那樣的保護您,從此絕無二心!”

說完宣誓詞以後,就要與自己效忠的封君共進退,討厭他所討厭的人,保護他所喜歡的人。

就這樣,宣誓禮就完美落幕了。

那麼封君封臣制度締結成功之後,作爲封臣的我又要履行什麼職責和義務呢?

這主要有三大點:

首先,也是我前面一直在強調的忠誠。

忠誠對任何人來說都很重要,放在君臣關係之中也是一樣。

我必須保護我的封君,一點也不可以大意。

我不可以背信棄義,絕對不可以傷害封君的身體。

我只可以效忠於一個封君,要一心一意。

總之,只要是對封君不利的事情,我作爲封臣都不可以做。

其次,我要無條件的爲封君獻身,假如我的封君做了俘虜,我就要用自己來代替他,去把我的封君贖回來。

成爲封臣之後,就要直接入住所屬封君的軍隊,如果封君需要我打仗就要立馬出兵。在平時沒有戰爭的時候,我就在封君的領地或者城堡進行“巡邏”,一定要保護好封君的安全。

最後,我還需要自己掏腰包給我的封君。假如封君急需用錢,封臣就必須給予封君財產上的支持。

第三點,也是封臣義務中的重要點。

當封君召開會議時,我也要無條件的到場,向封君提出可以擴大勢力的建議,要幫助封君做出最正確的判斷。


另外,封君與封臣的條約也並不是完全不平等條約,我也可以從我的封君“身上”得到一些利益。

比方說作爲封臣的我受到了別的封臣或者其他的一些人的欺凌,那麼爲了我的利益,封君是一定要出面保護我的。例如發動戰爭或者把對方送上法庭。

第二個就比較顯而易見了。

我的封君必須給我正常的生活用品或者權力、領土。


03

與封君封臣制度緊密相連的制度!它是封君封臣制度的基礎,也因爲它發生過多起戰爭

在我們這個時代,與封君封臣制度緊密相連的還有另外一個制度,那就是封土製。

因爲封土製可以說是封君封臣制度的基礎,也是留給封臣的一條“活路”,封土製就是封臣們平常的生活資金和生活用品的來源。

在我們這個年代,土地就代表權力。

封土製,和我之前說過的農奴制有着很大的區別。

封臣爲封君辦事,履行職責,那麼封君作爲回報,也要支付”等價“的交換品回報給封臣。

在我們的封君封臣制度早期,封君給封臣的“工資”一般是一些生活用品,比方說糧食,武器,駿馬等。

那時候的封臣大部分都是住在封君的城堡或者莊園中,封君給封臣包喫包住,所以封君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就是“家臣”。


隨着時間的流逝,時代不停的變化,到我們這個年代,就已經戰爭頻發了,所以導致很多的封君已經給不起等量的“工資”給封臣。

因爲我們需要武器!但是武器太過於昂貴了。

而且,衆所周知,打仗總是會把房屋打的支離破碎,而一次仗之後,封君和封臣就很難再次聯繫了。

畢竟我們的通訊設備不發達,交通運輸工具也不方便。

所以,爲了轉變這個情形,從法蘭克宮相查理·馬特時期開始,賞賜“采邑”代替了從前的生活用品“工資”。

而封臣如果想要得到“采邑”就必須要先服兵役。

封君封臣制度在法蘭克時期能得到快速改善的原因主要是因爲我們中世紀年代軍事技術進步十分迅速!

法蘭克王朝打仗可是很厲害的,御用軍隊主要是騎兵,所以所有的馬都是精心挑選過的,還有穿在身上的盔甲,除此之外還有打仗需要的武器、軍事設備,都是找能工巧匠打造出來的。

不過,這一類的戰鬥設備費用都是十分的昂貴的。

那麼,顯然,一個普通的封君,是完全承擔不起的。

所以這才誕生了封土製。

起初,封臣從封君手裏得到的土地,封臣本人是沒有繼承的權力的。

當封臣去世之後,封君可以回收原本屬於他自己的土地。

不過,爲了保證一些比較厲害的封臣的利益,一些封君會選擇把土地的繼承權給封臣的子孫,企圖這樣可以讓自己的子孫也可以世世代代受到封臣子孫的保衛。

公元11世紀之後,封臣對封土也有繼承權這一項才被列入法律中,這也牽涉到了很多人的利益,所以贊同派和反動派爲此發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戰爭。


04

封君封臣制度對後世有着深遠影響!它曾壓制政府權力過大,卻又因時代轉變而消逝

封君封臣制度對於我們現在的中世紀社會是一個好制度。

雖然他有點類似於奴隸制,但又與之不同。

而就是這一點不同,狠狠打擊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發展。

所以在我生活的這個時段,歐洲中世紀中期,把握着實權的是衆多的封君、領主。

所以由於政府並沒有什麼實際權力,沒有辦法對我們進行統一剝削。

而封君封臣制度,造就了地方的繁榮,是官方權力和私有權力的融合,最後也演變成了我們社會必要的”秩序管理者“。

逐漸發展壯大的封君封臣制度可以說是穩定了我們的社會,促進了我們國家的發展。

不過,就如我之前所說,隨着時代的變化,每一項制度都會出現紕漏。

總有人會喜歡鑽法律的空子。

所以,本來是雙方受益的一個制度,最後時間一長也被弄得面目全非,從而暴露出了我們這個制度的缺陷。

公元11世紀末,這個互利共贏的”君臣“關係,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混亂。

曾經是封君的人也會被降級!


而讓這個制度真正滅亡的,還是中央集權和教皇實力的不斷擴大。也許這就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吧。

最終,封君封臣制度隨着時間的流逝逐漸走向了衰弱。

唉,當時讓我們如此平穩安逸的封君封臣制度就那麼毀滅了。

你們的感想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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