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網訊】據力帆股份(601777,SH)發佈的《關於公司涉及仲裁事項裁決結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披露,其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乘用車)於近日收到重慶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書((2020 渝 仲裁字第 315 號)。按照重慶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終局裁決結果,力帆乘用車將向重慶盼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盼達汽車)賠償資產損失、營收損失等共計約7.83億元,並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約326.64萬元。

具體來看,力帆乘用車需向盼達汽車支付資產損失賠償金約6.14億元;營收損失賠償金約1.61億元;交強險損失賠償金約676.52萬元;租賃停車場的租金損失賠償金約198.91萬元。上述賠償金需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力帆乘用車和盼達汽車同屬力帆股份子公司。自今年4月2日盼達向重慶仲裁委員會對力帆乘用車提起仲裁之後,這場被視爲“兄弟內鬥”的糾紛就一直被業內關注。就上述仲裁結果來看,除交強險損失賠償金由盼達汽車提出的2219萬元賠償請求調整爲676.52萬元外,其餘賠償金額幾乎與其在仲裁請求中所列金額無異。

裁決書顯示,根據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的約定,力帆乘用車應承擔的交強險損失的情況包括:一、故障車輛投入運營所購買的機動車交強險在車輛整改或維修期間;二、故障車輛經整改或維修後仍不滿足運營條件,經力帆確認後,在盼達平臺無法正常運營以導致無法達到協議最低運營里程。

在第二種情況中,盼達汽車無法舉示證據證明涉故障車輛停止運營後必然應當繳納下一年度交強險費用,缺乏事實根據,因此扣除申請中的1542.09萬元。

在《公告》中,力帆股份表示,本次仲裁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將產生負面影響。

力帆股份於4月30日發佈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全年,力帆實現營收約74.5億元,同比下滑32.3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46.8億元,同比下滑1950%。

進入2020年,力帆面臨的困境似乎並未好轉。其一季度財報顯示,力帆股份今年一季度實現營收約5.6億元,同比下降74.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97億元,同期則虧損0.97億元,虧損進一步擴大。銷量方面,力帆一季度累計銷售傳統乘用車326輛,同比下滑97.85%;累計銷售新能源汽車37輛,同比下滑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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