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永泰法院通過“雲視頻”遠程連線永泰縣看守所、連江縣看守所,及指派幹警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現場送達宣判等方式,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某鋒、張某鋒等21人重大涉黑犯罪一案。

2011年以來,林某鋒、張某鋒先後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等,以張某鋒位於永泰縣的某茶酒會所爲據點,長期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放貸、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衆鬥毆、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羣衆,嚴重破壞永泰縣城鄉和鄰近地區的社會生活、經濟秩序,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

林某鋒、張某鋒等21名被告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敲詐勒索、虛假訴訟、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衆鬥毆、窩藏、妨害作證等十一項罪名。永泰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鋒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沒收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鋒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五千元,沒收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個月至一年不等。

來源:平安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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