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紅 ○編輯 朱紹勇

7月31日,證監會官方網站發佈消息,證監會近日依法將10起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涉嫌證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這是監管部門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爲“零容忍”工作要求,着力構建行政處罰與刑事懲戒有機銜接的立體式追責體系,嚴厲打擊資本市場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爲的重要舉措。

證監會表示,依法追究財務造假等嚴重證券欺詐行爲的刑事責任是提高違法成本、嚴肅市場紀律、淨化市場生態的重要手段。這些案件涉及多項違法違規行爲,損害市場誠信基礎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是財務造假嚴重毀壞市場誠信基礎,涉嫌造假的6起案件中,4起將實際虧損虛構爲賬面盈利,嚴重誤導投資者。二是多種信息披露違法行爲交織,嚴重破壞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有的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重大訴訟,有的公司違規提供對外擔保。三是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高管人員在組織策劃財務造假的同時挪用、侵佔公司資金,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近年來,證監會協同公安機關不斷強化行政刑事執法合作,堅決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犯罪行爲。2019年以來,證監會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等案件24起,包括ST康美財務造假、天翔環境實際控制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典型案件。

據瞭解,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活動,綜合運用一案多查、行政處罰、市場禁入、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和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機制,切實加大違法成本,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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