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由江泰全球救援聯盟主辦的2021全球救援服務論壇在北京舉行。外交學院外交學與外事管理系教授夏莉萍出席會議並發表演講。

夏莉萍指出,和發達國家對比,“全政府”是中國領事保護最大的特點,不僅包括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部門內包括外交部、商務部、教育部、旅遊文化部等政府部門,同時地方政府也發揮着很重要的作用。

另外,夏莉萍還指出了一些問題,她表示海外領事保護的量在增加,但是投入的量是有限的,人手缺乏嚴重。因此她強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多方共建全球救援體系的需求非常迫切。

以下爲現場實錄:

各位嘉賓,大家早上好!非常高興能有這樣一個機會來分享我所研究的一些課題,剛纔陳司給大家介紹了中國領事保護髮展的情況,原來我也在使館的領事部工作過,也有一些領保工作的經驗,但我主要從我研究的角度,還是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進行分享。

今天我講的題目是《領事保護與全球救援體系的建設》。大家從這幾個電影海報可以看出什麼呢?就是海外公民的保護已經成爲中國人非常關注的話題。剛纔陳司提到了中國護照,當時去電影院看《戰狼2》的時候,記得最後一幕,就是無論你在什麼地方,你的身後有強大的祖國,當時電影院全體起立鼓掌,我當時也感到非常自豪。

在新形勢下,尤其是十八大以來,領事保護的任務更重了,爲什麼?從兩個層面來講,從宏觀層面,領事保護被賦予了新的內涵,這是以前所沒有的。舉例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我們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新型國際關係,還有“一帶一路”的建設等等,這些都離不開海外的領事保護,包括海外公民安全保護的順利實施。很難想象,如果我們走出去的人員不停地遇到重大安全問題的話,所有這些倡議的推進都是很困難的。

2.中國比較特殊的地方,就是我們的領保是關係到羣衆利益最直接的方面,從外交的內容來看,它是最接地氣的,也是完善政府治理體系的重要環節。我之前在做一個課題的時候去地方外辦採訪,他們告訴我,有些問題處理不好的話,當事人雖然回國了,但是其本人或者他的親屬就會不斷地提出新的訴求甚至上訪。所以這是我們新形勢下,政府治理的重要環節。

3.我們現在提以人民爲中心,領事保護也是以人民爲中心的很重要的體現。因爲我們講外交爲民、執政爲民,外交部也說,不管海外同胞走到哪裏,領事保護就要跟進到哪裏。

4.領保也是我們落實總體安全觀的內在要求,因爲總體安全觀提出國家安全一切爲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覺得海外公民領事保護依靠使領館只是一個方面,如果全部依靠的話,使領館是不堪重負的。

在十八大以後,領事保護被賦予了一些新的含義,肩負了一些新的使命。從微觀層面來說,還有一些老的問題,其中一個就是供需矛盾,供需矛盾主要指領保需求的上升,“海外中國”正在形成。我這兩張圖一個是顯示從2001年以來,我們的出境人員的增長。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字裏面沒有出國人數,只有出境人數的統計。毫無疑問,出境人次在不斷增長的大背景下,出國人次的增長也是不難想象的。

旁邊一張圖是外交部處理的海外領事保護的數量,後面有下降的趨勢,但是據外交部領事司稱是因爲統計方式有改變,從各個使館處理的案件量來看都是在增加的。

海外領事保護量在增加,但是投入量是有限的,人手缺乏更爲嚴重。我在職研的學生駐東南亞的使館,他說這個地方的中國留學生、遊客和中國企業的員工很多,使館負責領保工作的實際上只有兩個專職的人員,一個人要面對基本60萬公民,雖然不是60萬人都會有事,但是即便是這樣,他們的工作從來都是不停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休息,我們把這形象地稱爲“小馬拉大車”。領事保護或海外公民安全保護是一個大車,僅靠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這個小馬,拉不動這輛大車,確實很艱難。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多方共建全球救援體系的需求就非常的迫切。其中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政府。從政府的角度來說,主要是提供領事保護。我曾經把中國的領事保護和西方國家的領事保護做過一個對比,大家都知道領保這個概念來自於西方,領事制度也起源於西方,後來隨着西方國家的殖民擴張,中國在晚清的時候被迫接受了領事制度。政府在領事保護方面的責任是有限的,不可能無限擴大,因而迫切地需要商業服務,也需要企業和公民提升自身的責任意識。

和發達國家做一個對比,中國的領事保護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全政府”,不僅包括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部門裏面還包括外交部、商務部、教育部、旅遊文化部等等,此外我們的地方政府也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我曾經專門就此寫過一篇文章,研究地方政府在領保中的作用。西方國家的領保政府責任是非常有限的。我放了兩張圖,其中這個電影的海報叫《生命的證據》,這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是講美國的工程師在拉美被綁架了,綁架之後他向美國政府求助,美國政府感到無能爲力,後來他的夫人就請了一個救援公司,派了一支武裝小分隊,把被綁架的人質給救了出來。

旁邊是《戰狼2》的電影截屏,這個女主人公說找美國大使館求助,結果被告知大使館關門了,雖然這是電影虛構的故事,但是在真實的生活當中確實發生過,2015年也門發生了戰亂,當時有一個美籍阿拉伯裔的公民被炸死了,阿拉伯團體對美國提出指責,你爲什麼不保護他?爲什麼不撤出來?美國發言人說我們十年前就發出了警告,我們不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派人撤僑,外交官也會有危險,這是他們的責任有限性。

發達國家提出公民自身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任,外交部和政府部門所提供的安全提醒信息,只是給你做一個參考。最終作出旅行決定的是你自己,不是任何其他人,所以你要爲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這是澳大利亞、加拿大和英國外交部網站上明確提到的個人責任。旁邊是澳大利亞的領事服務章程,加拿大也有,其中就寫了外交部可以爲公民做什麼,我標黃的兩個,其中包括公民要對自己負責任,政府的責任是有限的,以及提醒大家購買保險。前面有幾位專家都已經提到了購買保險的重要性。在購買保險方面,我們總體來說還處在一個比較初級的階段,很多人意識不到購買保險的重要性,因爲從我們領事保護的案例來看,最難解決的是什麼?就是善後的問題,比如說2015年8月的時候,泰國曼谷發生了爆炸,當中有一些中國公民不幸遇難,其中有一位上海的市民,他遇難之後因爲泰國政府所能給出的賠償金額是比較少的,大概不到十萬塊錢,這位遇難者的家人覺得接受不了,因爲他是家中主要的勞動力,上有父母,下有幼子,怎麼處理這個後事?家屬就提出了賠償,就爲這個賠償的事,中國駐外使領館、上海市外辦從中協調了半年之久,也很難解決。我當時去上海市外辦做訪談的時候,他們就跟我說,發現香港特區政府很快就處理完了,問我:“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他們怎麼這麼容易處理?”後來我專門就這個事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有關部門進行了訪談,他們告訴,一是因爲出去的香港市民買了保險。二是因爲香港有一整套社會救濟的制度,所以不存在善後金額這些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

在當前的情況下,如何實現多方共建的中國公民的救援體系呢?當前主要有幾件要抓的事:

1.《中國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條例》,這個條例目前還在醞釀,即將要出臺,還是在商議的過程當中。

2.領保隊伍的專業化。

3.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4.救援的服務化、市場化、互聯網化。 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駐外使領館和華人旅行社合作,以及公益性的或商業性的救援,比如剛纔提到的全球救援服務平臺和救援保險產品等等。

總之,建立一個全社會共同努力的救援體系,在當前中國海外規模不斷擴大,海外公民安全保護任務不斷加重的情況下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確實可行的。

以上就是我的發言,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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