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 記者 陳玉堯】股東違規減持、交易所通報批評…… 5月24日一早,長沙銀行3.6萬戶股東遭遇黑天鵝事件。

5月24日開盤,A股上市公司長沙銀行股價高開低走,一路下跌。截至發稿,長沙銀行股價跌幅已超2%。

盤前,長沙銀行披露了一則公告,牽連到兩家A股上市公司。

根據公告,長沙銀行股東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建設)所持股份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但未提前15個交易日履行預披露義務,涉及股份達1702.30萬股,佔比0.42%。上述行爲違反了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然而,對於這起違規減持事件,涉事各方卻各執一詞,事情深陷“羅生門”中。

新華聯建設認爲,2022年11月25日,新華聯建設通過查詢中證登系統獲悉,中信證券營業部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於2022年11月23日至24日累計賣出其所持長沙銀行股份452.30萬股,造成新華聯建設被動違反了減持相關規定。

上述股票系新華聯建設債權人華夏銀行根據法院作出的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要求中信證券協助執行而導致的被動減持。新華聯建設稱,未收到法院、華夏銀行、中信證券等相關方發來的減持書面通知。

新華聯建設稱,此後曾發出書面溝通函,懇請中信證券遵守減持相關規定,但均未被採納。中信證券於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2日期間繼續減持長沙銀行股票,導致後續被動減持違規的發生。

但上交所認爲,根據長沙銀行於2022年11月26日披露的公告,新華聯建設股份被動減持系華夏銀行根據法院作出的判決申請的強制執行。根據上述判決,華夏銀行對新華聯建設提供質押的2300萬股公司股票折價、拍賣或變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根據新華聯建設等相關方提供的材料及說明,新華聯建設已於事先知悉法院就上述判決的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執行通知書,且中信證券向其簡要說明了協助執行通知書的內容,因此其應當已於事前知悉其所持股份將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被動減持事項,相關異議理由不成立。

鑑於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長沙銀行股東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記者瞭解到,截至2022年11月22日,新華聯建設持有長沙銀行163,000,001股,佔總股本的4.05%;新華聯建設的一致行動人湖南新華聯國際石油貿易有限公司持有長沙銀行47,277,896股,佔長沙銀行總股本的1.18%。二者合計持股比例爲5.23%,股份來源爲長沙銀行IPO前取得。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聯建設爲A股上市公司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新聯)的全資子公司。

責編:史健 | 審校:陳筱娟 | 審覈:李震 | 監製: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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