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水監管分局(原衡水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衡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違規跨地區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2、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3、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挪用於異地關聯房地產開發企業。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水監管分局對衡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98萬元;同時,5名相關負責人被警告,其中2名負責人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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