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河南證監局掛出8張罰單,劍指中原證券存在五大違規情形,七位相關負責人也領罰。

近日,在“兩強兩嚴”的監管基調下,券業罰單數量呈現增長趨勢。僅本月以來,收到證監會、交易所、各地證監局開具罰單的券商數量已經累計至十餘家。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罰單覆蓋面涉及經紀、投行、自營、信用、海外等諸多業務,一案多罰、追責倒查的現象也有所增多。

五大違規,七人被追罰

具體來看,河南證監局羅列了中原證券存在的五大違規情形:

一是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母子公司統一授信管理制度,未對個別重大投資項目風險進行審慎評估。對境外子公司、另類子公司合規風險管控不到位,未有效強化合規風險管理。

二是在開展股票質押業務時,風險管理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作爲承銷商,通過股票質押業務向參與認購債券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

三是在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前實質開展債券銷售業務,收取發行人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爲他人規避監管提供便利。未嚴格落實金融資產重分類內控要求。

四是從業人員兼職管理不到位,員工投資行爲管控存在薄弱環節,防範員工代客理財行爲管控機制不完善。

五是廉潔從業事前管控不到位,個別崗位人員發生廉潔從業風險事件。

河南證監局表示,決定對中原證券實施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應自收到決定書60日內向河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同時,中原證券多位時任分管領導也被追罰。包括時任分管股票質押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朱建民、時任股票質押項目申報分支機構負責人趙振旭、債券銷售業務相關負責人趙雅靜、公司另類子公司時任董事長陳軍勇、境外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李小強、境外子公司時任投資部門負責人張笑齊、境外子公司參與決策人員王偉明被實施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兩強兩嚴”下券商密集領罰單

近日,在“兩強兩嚴”的監管基調下,券業罰單接連不斷。僅4月份以來,就有14家券商被監管出具罰單,更是有數十張罰單開給了從業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罰單覆蓋領域從過去的經紀、投行業務爲主,延伸至自營、信用、衍生品、海外等諸多業務,並且不乏一案多罰的現象,追責、倒查的現象也有所增多,即便一些從業人員已經離開公司也依然被開具罰單。

具體來看,4月10日,深交所對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3名保代下發監管函。公司及相關保代在新錦動力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過程中,未能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及時更新申請文件,深交所決定對其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華西證券4月12日公告,近日收到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江蘇證監局擬對公司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據悉,華西證券涉嫌在金通靈2019年的定增保薦中,存在盡職調查涉嫌未勤勉盡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持續督導階段出具的相關報告均涉嫌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涉嫌執行不到位。多名相關人員也被罰。

4月17日,東吳證券發佈公告稱,因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4月19日,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相繼發佈公告稱,就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一案,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因違規事項,中信證券及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共被罰沒7166.07萬元,海通證券被罰沒776.44萬元。

此外,包括華泰證券、國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東海證券、天風證券、中金公司、開源證券、新時代證券(現誠通證券)等多家券商,也在本月被各地證監局開出罰單。

責編:萬健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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