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邦被保監會依法接管!投保者該怎麼辦?2018年2月23日,中國保監會的一則公告,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公告內容如下: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

安邦被保監會依法接管!投保者該怎麼辦?

2018年2月23日,中國保監會的一則公告,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公告內容如下: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訴。鑑於安邦集團存在違反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爲,可能嚴重危及公司償付能力,爲保持安邦集團照常經營,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4。4條規定,中國保監會決定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

一、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二、接管組織: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方面組成安邦集團接管工作組。

三、接管組職權:從接管開始之日起,安邦集團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相關職能全部由接管工作組承擔;接管工作組組長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職責,接管工作組行使安邦集團經營管理權。

被接管後,安邦集團繼續照常經營,公司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接管工作組將依法履職,保持安邦集團穩定經營,依法保障保險消費者及各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安邦被保監會接管,可以說,是一個超重量級的財經事件。爲什麼這麼說?因爲安邦本身的影響力巨大。

談到安邦這家保險公司,有些人還是有印象的,因爲其經常高調登上新聞頭條,四處併購收購投資,比如2014年10月,安邦斥資19.5億美元,從希爾頓集團手中買下位於紐約曼哈頓公園大道的華爾道夫酒店,2015年12月,資本市場上又爆出大新聞,萬科迎來野蠻人,其中除了寶能這個大金主之外,第二名強勢入局的就是安邦保險,除此萬科之外,安邦此前入股了多家上市房企,金地、保利地產、招商蛇口、金融街、首開股份、遠洋地產等。但是相信很多人對於安邦這家幾年間發展極其迅猛的神祕公司還是瞭解不多,那我們就先來了解一下,安邦到底是誰?

據安邦保險集團官網介紹,安邦保險是一家全球化的保險公司,總資產約爲19710億人民幣。安邦在全球聘用了3萬多名員工,擁有超過3500萬客戶和遍佈全球的服務,網絡。業務領域涵蓋壽險、財產險和意外險、健康險、養老險、銀行和資產管理。安邦持續遵循以“客戶爲中心”的戰略,爲全球客戶創造價值。

這段話透露了幾個信息,第一就是安邦是全球化的保險公司,其關聯性是全球性的。第二就是總資產約爲19710億人民幣。這是一家接近2萬億資產的公司,經濟體量極其巨大。第三,擁有3500萬客戶,用戶羣體龐大,關係到投資者以及資產的利益。

也正是因爲如此,安邦保險集團作爲中國保險業的巨無霸,行業裏的標杆企業,在中國保險業內舉足輕重,將直接關係到整個保險行業的安全,往更大層面來講,以安邦的體量,甚至可以與美國的雷曼兄弟媲美,其發生任何形式的風險,都足以威脅到整個國家金融系統的穩定。同時由於其投資持股版圖龐大,尤其是在中國A股持有股票數量衆多,持股市值巨大,其一舉一動必將會對其持股上市公司產生重大影響,那些持有安邦系持股股票的投資者也將受到波及。

安邦被接管事件影響中最爲直接的,就是持有安邦集團各種保險類和資管類和理財類產品的數千萬客戶羣體,他們的經濟利益到底何去何從,保險是否仍能保障,投資是否可以得到償付,是接管後最當務之急的工作。這也正是保監會公告中直接提出的“爲保持安邦集團照常經營,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這句話的意思。

那麼,問題就來了,投資者手裏的安邦理財和保險還有效嗎?

我們先來看看來自安邦接管方,也就是中國保監會的消息。保監會2月23日公告明確說明,“被接管後,安邦集團繼續照常經營,公司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接管工作組將依法履職,保持安邦集團穩定經營,依法保障保險消費者及各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中國保監會的這個公告意義就在於,就在於給社會一顆定心丸,讓安邦保險的持有者和利益相關方放心,告訴社會我來的目的是,想把安邦集團繼續經營好,主要目的就是依法保障各方利益,當然包括保險消費者手中的保單合同和理財等產品。

中國保險會在公告裏還說了這樣一段話,“2017年6月以來,保監會根據監管工作安排,派出工作組進駐安邦集團,深入開展現場檢查,強化公司現場監管,督促公司改善經營管理。目前,安邦集團經營總體穩定,業務運行基本平穩,保險消費者及各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護。”

這句話的基本意思是,監管層早在2017年6月份就已經關注到安邦保險存在的問題,早就已經派駐自己的人在安邦保險公司內部,不僅僅是檢查監督工作這麼簡單,而且是主動督促改善安邦集團的經營管理。實際上,我們不難看出,安邦的問題,可能由來已久。保險會早就已經察覺,並且這段“現場監管督促經營管理”已經維持很長時間。這段時間,安邦經營管理怎麼樣呢?公告後面不是說,經營也是很穩定,業務也很穩定,保險消費和各方利益都得到了“有效”保障。就是說,中國保監會的現場監管督促還是卓有成效的,而且很管用!保監會的這個公告,也是在另一個層面告訴社會,我們在過去很長時間已經在保障你們的利益,並且正在保障你們的利益,請放心。

聽了保監會的這個公告,可能大家都先鬆了一口氣。當然,除了來自中國保監會的承諾以外,還有法律這個重型武器傍身。

《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併外,不得解散”。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法律不予許經營人壽業務的保險公司說沒有就沒有了,這是不可能的,因爲壽險業務合同平均投保年限都是幾十年,保險公司沒了,是不允許的。要是保險公司都說沒就沒,誰敢投保。這也是國家對於保險業的底線。安邦保險做這麼大,壽險業務也是規模龐大,安邦依法不能解散!

說到這裏,大家是不是心裏更有底了。可能還有些人仍然不放心,說不能解散,沒說不能破產啊!

做最好的準備,做最壞的打算,驚喜往往就在其中。

是的,保險公司不能解散但是依法還是可以進行破產清算的。《保險法》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不能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監會指定公司接受轉讓。也就是說,對於壽險來說,破產的保險公司持有的壽險合同在破產時,將會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就算沒有人願意接手,保監會也會最終出手,指定機構接手。很複雜嗎,總之一句話,您的壽險合同始終受到存續和保障。

對於其他險種而言,特別是帶有預期收益性質的諸如分紅險,萬能險,他的預期收益率構成是必須投資產生收益,這個收益就可能發生變化,但是,即使到了保險公司虧損無法提供收益的情況下,投保者仍然可以依據保險合同依法索償,這也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

說到這裏,大家是不是放心多了。在網貸輿情看來,也許保險公司破產的情形中國,永遠不會出現。歷史上,保監會曾接管過新華人壽和中華聯合保險兩家保險公司。大家猜現在兩家保險公司怎麼樣了呢?是的,他們全部化險爲夷,遇難成祥,並在隨後幾年發展成爲了更加龐大的保險公司。

這一次,安邦保險被保監會接管了。作爲投資者而言,我們應該理性地看待這件事,相信監管層會妥善處理好一切,保障我們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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