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散伙,只要是闹得沸沸扬扬的案例都是因为分家没分好,或者不会分家,如雷士照明、蓝翔技校、真功夫等。如果当初制订好了散伙规则或有散伙预案,不至于亲情破裂,两败俱伤。

很多人不知道,好散比好合更重要,换句话说,好散才是好合的开始。事先约定好散伙规则,会让合伙人内心更坦然,合作更长久、更稳定。而且公平、透明是解决一切争端的基础。那么,如何避免合伙人在创业期间散伙?

避免利益不均

合伙团队在创立之初对内部权利及责任没有做出任何安排,这就直接导致合伙人团队变成如“诸侯割据”一般的松散联盟。在这种体系下,有的人会把持财务和融资工作,有的人则会将客户资源据为己有,这些合伙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往往会忽视团队的长远利益。项目发起人要么做甩手掌柜,放任团队内讧,要么勉强安抚,但却“讨好了这个,得罪了那个”。最终,合伙团队解体,合伙成员各奔东西。

避免意见向左

当企业步入正轨之后,合伙人团队内部的认知分歧可能会逐步加深。围绕公司的经营风格、决策思路、资源分配方式等议题,合伙人之间会各执己见,甚至爆发激烈的争吵。一开始,这种理念上的差别可能会因合伙人之间的情谊而被暂时压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差异终究会演变成矛盾,最终引发合伙团队的崩解。

避免角色迷失

合伙团队在事业初期,往往会经历一个“野蛮生长”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各位创始人往往会扮演“开拓者”的角色。而一旦企业走向正轨,那么这些创始人的身份地位就会遭遇微妙的境遇。一方面,随着公司内部制度的成型,企业需要合伙人承担更多行政、人事、战略方面的任务。

另一方面,企业在市场开拓、客户维护方面,有时仍需要合伙人亲自出面周旋。这时,合伙人很容易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产生认知迷失。是转型还是继续搞业务,这个问题常常让很多合伙人无所适从。而一旦合伙人选择错误,及很容易被合伙团队边缘化,直至被踢出经营团队。

避免功高震主

合伙团队结构在创业阶段是扁平化的,而一旦企业步入正轨,则不可避免的会有高低之分。这种上下级相区别、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相区分的结构是商业组织成长的必然结果,本身是中性的。

但功高震主的情况也可能随之发生,即要么次要合伙人声望逐渐强势,侵蚀了最高领导者的权威性,要么次要合伙人的权力逐渐膨胀,动摇了最高领导者对企业的掌控及权益。一旦双方达不成妥协,那么位居上游的合伙人就很容易处于保护自身的需要,将处于该结构下方的合伙人赶出合伙人团队,最终使合伙团队分崩离析。

避免资本作祟

不少合伙团队在创业初期,由于自身弱小的实力,往往会求助于资本。即便是已经度过创业期,开始盈利的合伙团队,往往也需要资本的助力来拓展市场。由此可见,资本我往往是合伙人团队在事业上不得不倚重的重要力量。但凡事皆有两面性,合伙团队在接受资本扶持的同时,也必然会受到资本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当然也包括人事层面。

如果资本认为合伙团队能够胜任企业发展的需要,那么资本自然乐见其成。但如果资本认为合伙团队中的某些成员无法胜任企业发展的需要,甚至反抗自身的意志时,资本就会主动出击,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忽视、排挤这些合伙人,分化团队。而面对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资本方,合伙团队很难与之抗衡。这时,后者往往会在压力面前选择妥协,将得罪了资本的合伙人清除出自己的队伍。

制订好合伙人制度

与合作伙伴共同创业,双方难免会有意见上的分歧与矛盾,但问题总归要处理,不能因为意见不一致就一直拖延,不去解决,否则,即使拖过了今天和明天,以后势必还会遇到矛盾,这样下去早晚会因为矛盾僵化而难以解决。

对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制订原则与制度,如股权分配制度、散伙制度、对争执不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的制度、退股制度等,对这些方面都做好详细的规定 和约束。双方达成一致后,以后再遇到类似问题,就按照规矩来办。规章制度就 是企业内部统一的做事原则,能够对合作各方都产生合理的约束作用。

不要担心合作伙伴会对你立的规矩太多而表示不满,在企业的发展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问题出现、各方产生分歧时,他们就会懂得你的苦心与用意了。毕竟,当矛盾出现时,只有各方都有章可循,才能及时处理问题、化解矛盾, 合作关系才能够继续维持下去。

其实,合伙人离开这件事是一个正常现象,无须过度恐慌。很多导致合伙人离开的问题都可以在事情发生之前解决,防患于未然很重要。因此,无论是初创型企业还是成熟企业,都应当时刻保持对合伙人感情的重视和投入,以便让后者成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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