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影《牧马人》中还有一个细节,郭撇子帮着许灵均和刘秀芝代领了结婚证,他还说“我连证明都开了,这可是法律呀,法律你懂不懂”。在电影中,1974年男女主角结婚,电影可以把刘秀芝的年龄设定为18岁左右,毕竟在那个年代,农村女性因为现实原因,在18岁找婆家并不是稀罕事,也符合法律规定。

最近,1982年拍摄的电影《牧马人》,突然在抖音等网络平台火了,而最初吸引大家的就是里面这句看似玩笑话的台词:“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开金口,我等会儿给你送来!”这个捡到老婆,相濡以沫的故事,让很多80、90后感叹不已。而小编注意到,谢晋导演在拍摄时,很多细节折射出了当时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37年间,很多规定已经世易时移,无法重现“捡到老婆”的旧梦。

电影中提到,1980年,美国富商回国寻找失散30年的儿子许灵均。按照细节推算,1949年解放前夕,许灵均的父亲离开北京去美国时,许灵均是11岁,也就是说他是在1938年出生。许灵均比妻子李秀芝大15岁,李秀芝是1955年出生。1980时,许灵均的儿子5岁,也就是说许灵均与李秀芝结婚是在1974年。这样推算下来,当时许灵均是36岁,女主刘秀芝是21岁,这样的年龄设定,可是大有深意。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其中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在电影中,1974年男女主角结婚,电影可以把刘秀芝的年龄设定为18岁左右,毕竟在那个年代,农村女性因为现实原因,在18岁找婆家并不是稀罕事,也符合法律规定。可是电影是在1982年拍摄的,这时法律发生了变化。1981年1月1日修改《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为了符合法律规定,谢晋导演将刘秀芝的年龄设定在了21岁,可谓煞费苦心。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男22岁、女20岁方可结婚的制度被确定下来,并沿用至今。

其次,电影中也折射出当时结婚时的登记制度。当刘秀芝无家可归时,郭谝撇子找到许灵均时提到“女方的证明已经有了,你这边,我这就去政治处开证明”。而在电影《芙蓉镇》中也有类似的情节,右派秦书田和富农胡玉音申请结婚,必须到村里申请,村委会开证明。在上个世纪很长一段时间,结婚登记前去单位开证明,是必要的手续。要证明这个人是归属于某某单位的,潜台词是他(她)是有单位的人,所以这个人是合法的。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有资格同意职工与他人结婚。这样的规定现在看来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可是却真实存在的,反映出集体高于一切的社会管理理念,与现在尊崇个人利益是彼此冲突的。2003年颁布的《结婚登记条例》突出了个人利益,将长期存在的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手续减免,从那个时候开始,婚姻真正成为了个人的事情。

电影《牧马人》中还有一个细节,郭撇子帮着许灵均和刘秀芝代领了结婚证,他还说“我连证明都开了,这可是法律呀,法律你懂不懂”。实际上从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开始,就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去领结婚证。而电影中的情节,则既突出了郭撇子的热情,也反映出了当时的确有代领结婚证的现象。郭撇子的行为,也有了黑色喜剧的味道。当下,如果结婚双方没有亲自领取结婚证,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去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程序违法,撤销婚姻登记。可见,代领结婚证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再也不可能出现“我等会儿给你送过来老婆”的事了。

通过电影《牧马人》,还可以看到婚假政策的变化。电影中,男女主人公结婚的当晚有人提出,“我提议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放老徐哥三天婚假,大伙说同意不同意”,通过这段台词可以看出,在1974年时婚假是三天。“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项制度被保持了下来,时至今日,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婚假时间,主要由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有的明确为三天,有的更长。比如北京市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福建省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一部老电影,突然受到追崇,是人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虽然那句“老徐,你要老婆不要”在当代已经成为了绝唱,但是“一辈子有什么不好?我陪你在这劳动……”“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这些经典台词,却在呼唤着正确的婚恋观,是“坐享其成”还是“有志气的活着”,幸福的定义是什么,让每个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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