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更何况是多年的朋友。好友之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相互出手帮衬度过难关是人之常情,但当问题解决后,及时偿还朋友的债务也是好友之间保持信任的必要条件。切莫因金钱丧失了朋友之间多年积累下的信任与情谊。

近日,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的李女士,七年前向挚友借出200万元,谁料20多年的老朋友竟然借钱不还。被逼无奈双方对质法庭,四场官司面前李女士该如何维权?难道李女士这200万就打水漂了吗?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巨晓平律师,将在节目中为李女士支招,帮李女士走出债务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回顾

2015年2月的时候,与李女士相识20年的老友向李女士借款200万元,当时承诺半年内偿还。结果这笔债务一拖就拖到了2017年的6月。

李女士在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只得将自己好友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更令李女士意外的是,直到起诉至法院之后自己才获知,原来自己的朋友已经在2017年的3月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无偿赠与女方。

2018年1月21日,是李女士的案件开庭的日子,法官就李女士与朋友的债务纠纷做出判决,判男方一个人承担这笔债务。因男方名下已经没有能执行的财产,在执行法官和律师的建议下,2018年4月,李女士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男方将财产无偿赠与女方的行为,目的是将财产恢复到男方名下以便执行。诉讼下来之后,执行法官表示依然没有办法执行,需要李女士再打一个官司——代位析产。相当于李女士要代替自己朋友这对夫妻把财产进行分割。

当李女士拿着执行判决书再次找到执行法官时,执行法官依然表示无法执行,因为审判法官只判了夫妻名下的房产各占百分之五十,没有判各占百分之五十之后房产的用途。为此,李女士还要再打一场关于共有物分割的官司。

面对这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仅仅只是听的人都已经觉得繁杂不堪,对于李女士这样一位不懂法律的普通当事人来说,就是难上加难。这条艰难的讨债之路,李女士又该如何走下去呢?让我们看看巨晓平律师如何支招。

律师支招

在听完李女士的陈述后,巨晓平律师表示,对方的所有做法已经可以明确的看出就是为了应对不想还款的事实。

在李女士第一次诉讼中,关于债权债务的关系如果没有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李女士已经做了撤销权之后,巨晓平律师认为,此时执行,还是相当有依据的。后面李女士提起的代位析产以及现在准备要提起的共有权分割这一块,巨晓平律师认为,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率,增加了维权的负担。

首先李女士作为债权人,对这个物没有享有物权的情况下,李女士有没有权利去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诉讼是值得商榷的,巨晓平律师认为,在立案的时候会遇到一定的障碍。虽然咱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有诉求主体明确,都可以去法院要求受理并登记立案,但是在立案之后,将来的诉讼中,主体有没有权利,也就是李女士有没有权利,可能会正成为这个共有物分割诉讼中最大的障碍。

巨晓平律师建议李女士,先确定第一次诉讼有没有过再审的期限,如果没有过建议将重心转移到第一次诉讼中,可能这样做会更有效。如果已经过了再审的期限,那么建议李女士将重心放在撤销权诉讼之后的执行上面。在执行救济中,一般都是在一审判决法院去申请执行,如果一审法院不执行的话可以向他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有权要求一审法院进行执行或者直接提起到上一级法院,要求自己来执行,都是可以的。

最后,巨晓平律师表示,在李女士的案件中,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被告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李女士可以考虑提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的自诉,这一点可以做为李女士案件的一个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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