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內部審計業務管理規定》已實行,集團對直接管理企業(業務羣)的內部審計負責人“下管一級”進行任免,並佔30%的績效考覈權重。同時,集團將統籌年度審計計劃,開展聯合審計、交叉審計等跨產業協同事項,強化審計獨立性和權威性。

TCL之前已對內部審計實行統一管理,有6個下屬企業設有內部審計機構。2019年戰略重組之後,根據李東生董事長“管控有道、授權得法、將皆可戰、事無不明”的要求,TCL將強化內部審計工作,增強內審合力,突出審計專業性和獨立性,作出更大的價值貢獻。此次出臺管理規定,就是立好打造審計系統的“規矩”。

一是明確責任,提高向心力。規定第四條明確了直管企業內審負責人的任免程序,確保實現“下管一級”;對在同一單位工作滿五年的內審負責人原則上實行輪崗。樹立全局視野、破除固化思維,圍繞集團的戰略目標建立審計渠道網。

二是明確方式,升級戰鬥力。規定第五條明確了下屬企業審計工作接受所在企業和集團審計監察部的雙重管理,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服從集團審計監察部關於跨產業重點工作的協同安排。第九條明確了集團審計監察部統籌聯合審計、交叉審計的工作方式。化零爲整,用渠道思維深耕管理模式,實現審計穿透性,既能站在整體預警風險,又能契合一線增加價值。

三是明確標準,增強生命力。規定第十條明確了直管企業內審負責人的績效考覈標準,變原來任職企業的“點考覈”爲“集團+任職企業”的“線考覈”,集團將佔有30%的考覈權重。促進下屬企業內審工作積極融入集團審計渠道,主動優化自身標準、提升隊伍活力。

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爲保障規定落地見效,出臺規定的同時,以附件的形式同步出臺了《TCL內部審計負責人績效考覈實施細則》。此外集團審計監察部還將制定審計全覆蓋工作規劃以及審計隊伍職業化等一系列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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