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裏面的第二件大事,就是四阿哥負責追繳國庫欠款的事情。當時覺得清朝這批官員實在是太壞了,居然借錢不還還有理了。可是後來我查詢了一下康熙年間官員的薪資水平,我發現這些去國庫借錢,走正規渠道的官員很可能是老老實實的清官,反而是那個只借了一兩銀子的陳文盛可能是真正的貪官。

清朝官員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品官(正部級)的俸銀每年不過一百八十兩,每月只有十幾兩銀子,小一點七品官知縣之類,每年俸銀只有四、五十兩。也就是說,當時站在雍正身邊的張廷玉一年薪水180兩,這點錢可能還不夠他一次應酬的,而當時的知縣要花錢的地方更是非常多,縣衙裏面請師爺,衙役等等都要花錢,這些人都是縣官養着,朝廷概不負責。如果請一個鄔思道這樣的頂級智囊,一年就需要八千兩,田文鏡就是當上十年官,也湊不夠這個錢。所以,一個真正清廉的縣官在康熙時代是絕對活不下去的,要養活一整個縣衙的人,最起碼每個月要支出100兩,京官就更加不必說了,天在腳下不能直接搜刮民脂民膏,只能靠灰色收入來填補薪水的不足。一些實在不願意貪污的京官只能前去國庫借款,雖然借錢不還,但到底這和貪污是兩碼事,自己有灰色收入的官員誰會去國庫借款啊?

所以雍正上任之後,他很清楚的知道之所以所有官員都貪污,是因爲朝廷制定的薪水標準確實不合理,把人家清官都逼着成了貪官了。所以他設立了養廉銀製度,養廉銀通常來自地方火耗歸公或稅賦,通常爲本薪的10倍到100倍,比如張廷玉有了養廉銀之後每年可以多拿一萬八千兩,這樣算下來他馬上就寬裕了很多,不用眼巴巴的等着低下官員孝敬了。另外一些本來就清廉的縣官也終於可以停止搜刮民脂民膏,抬起胸膛做人了。這種風氣一旦從局部發生變化,那麼整個官場的風氣也會慢慢發生變化,以前大家一起貪污那是因爲不貪污就活不下去,現在這事從必要變成非必要了,人心不齊,那可能就黃了。

所以,雍正的這筆銀子爲啥叫做養廉銀啊,就是希望天下的官員都清正廉潔。他這一招相當於從源頭上解決問題,也難怪清朝在他的治理下能扭轉乾坤。如果我們把眼光放到當下,有些地方的貪腐問題,是不是也應該看看是否在源頭處出了問題,借鑑一下古人的成功經驗,或許能走好未來的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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